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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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A、B、C和D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儿个月后,A凶故身亡,由其15岁的儿子S继承其在公司的股东资格。半年后,S找到A的生前好友F,希與把所持股权的一半转让给F,以筹措出国超学的费用。FA/S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预先向S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金。S收到款项儿天后岀国上学。之后,F到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遭拒绝,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办理股权变更等手续。在诉讼中,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抗辩,认为F和SZ间的协议违背了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不能将股

2、权转止给股东外的其他人的规定,因而是无效的。S的临护人提出抗辩,认为S是未满16岁的学生,不具有完全的民爭行为能力,其与F签订的协议,没有获得监护人的同意,要求予以撤销。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F的诉讼请求。本案是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而产牛的纠纷。在现代市场社会中,股权是财富的觅心。通过股权流转既能促成财富流转,乂不妨碍公司的正常经营,既能确保老股东顺利退出公司,乂能促成新股东平稳加盟,而且股权交易的成本大大低于分项出售资产的成木。因此,投资者越来越频繁地使用股权转讣这」便捷的投资方式来谋取财富和利益。虽然具有上述优点,但是股权转让却是一项潜伏着众多风险的活动

3、。上述案例中,投资人F之所以未能成功收购股权,根本原因就在丁•没有注意到•其中的风险。股权转让的风险主耍潜伏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中。股权转计指向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尤其上市公司的股权流通性更强,加Z法律提供了众多的保障措施,因而股权转让中的风险相对容易识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股权对内转让和股权对外转让。前者是股东2间转讣股权,后者是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与对内转让相比,股权的対外转让潜伏的风险更多。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数量最多、法律关系最复杂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往往发牛在有

4、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对外转让中。有效识别并规避风险,避免各种纠纷的发牛,实现的股权顺利转让,是所有理性投资者的共同愿望。下血结合本案,从投资人的角度,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中的风险问题进行分析。一、对本案的简单分析在木案中,投资人F的目标是实现的股权的转让,成为公司的股东,凶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办理股权变更等手续。而要公司履行办理股权变更等手续,其前提条件是F和S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因此,本案的焦点是F和S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该问题解决了,后而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本案中,彩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股权转让方S

5、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不能将股权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的规定。这两个因素都涉及到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合格的问题,也是投资人F在签订股权转止协议吋必须首先关注的问题。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合格,合同才能有效,并口得到切实的履行。与不合格的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导使合同无效或者不能履行。二、股权转让方民事行为能力不完全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在木案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初,股东都是精神、智力健康正常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当股东A死亡,S依法继承了A的股东资格后,情形就发牛了变化。S是未满16岁的学生,在公司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股东。我国法律规定

6、,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本案中,如果S打算把继承取得的股权转让时,应当市其监护人代为行使权利或者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山于投资人F仅仅与民事行为能力不完全的股东S签订合同,同时又没有得到S监护人的认可,因此,S的监护人有权要求了以撤销。F和SZ间的协议因撤销而归于无效。法院也据此驳回了F的诉讼请求。造成这样后果的根本原因在于投资人F忽视了S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潜在风险。如果F对此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并没有事先征求S

7、监护人的意见,就不会出现这样付了钱却成不了股东的尴尬局血。三、公司章程对受让股权主体限制的风险基于公司口治和股东的粕神,我国法律允许有限公司章程合理限制受让股权的主体范围。因此,A、B、C和D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吋,“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爭、监爭、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朿力。本案中的投资人F不属于上述依法应受公司章程约朿的对彖,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以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來提出抗辩,认为F和S之间的协议无效,是有争议的。在木案屮,法院也没有据此判决合同无效,而是依据S的监护人的撤销要求判决

8、合同无效。但是,在实际判案中,司法机关倾向于尊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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