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派生诉讼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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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派生诉讼浅析摘要:股东派生诉讼是股东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一国股东诉权保护程度如何与其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公司法修改后已确认了这一制度,但是仍显得不尽合理、完善,本文从股东派生诉讼的含义及意义讨论起,对其不足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与见解,以完善我国的股东诉讼。关键词:股东派生诉讼意义现行法律问题前言公司制度源于经济效率理论,以法人人格自由取得原则、合股原则和有限责任原则等三大原则为基础和圭臬。公司制度在创造了有效融资方式的同时又降低了投资者的责任,从而鼓励人们大胆投资,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最大优化,达到实现社会财富和利益的最大化的目标。公平与效率是法律永远追求的两

2、大终极目标。一个健全的公司法律制度应当是:追求经济利益与对人平等权利尊重的民商法价值的双重努力的结果。虽然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公平和效率是一致的。但是,在具体场合下,存在公平和效率,个人与社会利益,个人与个人之间利益之利益冲突。这就存在利益冲突之调节问题。博登海默曾说过:“法律的重要作用之一及是调整和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法律规范构成了立法者为解决种种利益冲突而制定的原则和原理。”[1]二战结束以来,世界各国对公司法的修改重点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是围绕扩充经营权限,提高公司绩效,保护中小股东特别是投资股东而展开。对公司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各国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制度加以规定:一是

3、通过股东会实现股权对经营权的制约,从而对管理者的权力进行制约和平衡。二是通过大股东表决权限制、股东累积投票权等系列制度实现股东权力的内部制约和平衡;三是通过股东诉讼制度等赋予股东司法救济的权利O[2]其中前两项属于事先救济的渠道,而股东诉讼则是前两种制度的司法保障。而派生诉讼则以特有优势成为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重要手段。我国经过多年的理论探讨,终于在新修改的《公司法》中确认了股东派生诉讼,对此笔者想以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来探讨一下股东派生诉讼。一、股东派生诉讼的含义所谓的股东派生诉讼,又称为传来诉讼、代位诉讼,是指当董事、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某种越权行为或不当行为时,由于公司董

4、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此不提起诉讼,而是由公司一个或多个股东代表公司对实施越权行为或不当行为提起的诉讼。[3]%1.股东派生诉讼的法理基础和意义(一)股东诉讼的法理基础诉讼之所以产生从根本上讲是由于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犯或有被侵犯的威胁。[4]司法救济对权利极其重要,没有救济手段的权利仅仅是书面的权利,是没有生命力和价值的权利,或者可以这样说没有救济的权利并不是真正的权利。有句古老的法谚云:“无救济者无权利。”[7]在民事活动中,民事权利受到损害者,往往是经济活动中的弱势群体,他们一般不具备与加害人讨价还价的实力,来自行恢复受到损害的权利。因此国家应通过司法机关适用法律以国家强制

5、力量保护民事主体的正当利益,回复其受到损害的权利。而通过司法救济的渠道恢复受害人的权利,会更让人信服。司法机关的中立性,使的司法机关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合理机构。公司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组织体,它与组成它的股东相分离,形成不同于股东个人的相对的团体意志,因此便会出现公司部分人员利用优势地位滥用权利而损害公司利益。虽然这种失衡的状态,一般来说首先应由公司内部法人的治理结构所实现的分工与制约来完成。但法人治理结构本身难免存在不完善和局限之处,各方之间的权利制约机制经常失效。此外由于任何法律制度有赖于法律主体积极自觉地行使权利和义务。一旦法律主体出现消极或懈怠,那些手握权利的公司上层人物

6、便会侵犯其公司利益。因此法人治理结构的自我制约功能就会难以发挥作用,所以“商事主体在商事活动中的自我调节机制是有局限性的,需要国家以社会的名义进行整体调节。”[5]因此法律便规定了股东诉讼制度,通过股东诉讼使广大公司股东受到侵犯的权利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救济,从而成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保障。(二)股东派生诉讼之意义首先,股东派生诉讼是股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最后途径和保障,是股东利益受到损害时谋求法律救济的主要手段。如果说“无救济则无权利”可言的话,那么缺乏股东诉权保护的股东权则就会形同虚设。第二,股东派生诉讼是现代公司制度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公司长期健康

7、发展的需要,是股东监督公司经营,防止公司经营权滥用的需要。是监督、制约“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有效手段。因此股东诉讼在防止经营权滥用中的作用更为重要。而股东也将会因合法权益得到回复和保障增加投资的积极性,使公司甚至整个投资市场形成一种良性循环。避免公司因“内部人控制”等原因使投资人退避三舍,广大中小股东“用脚投票”,“逃之夭夭”,从而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最后,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需要是防止国有公司大股东滥用权利的需要。公司制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而在我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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