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

ID:46491637

大小:98.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11-2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_第1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_第2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_第3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_第4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的通知会协[200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管理、监督,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相关规定,我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会。二OO八年二月三日注册会计师任职资

2、格检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注册会计师。第三条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检查),是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按年度根据注册会计师提交的检查材料,对与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当年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自下一年度起接受检查。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检查工作。中国

3、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负责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抽查。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接受注册会计师关系所在省级协会的检查,认真、如实地填写《XX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中的内容。每年的1月1日至1月20日,注册会计师须向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提交《基本情况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省级协会提交《基本情况表》:(一)已从原事务所转出,拟加入其他事务所或正在申请设立事务所的。(二)正在办理事务所清算的责任人。(三)省

4、级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因病不能填写《基本情况表》的,可委托本事务所内的其他注册会计师代为填写,并出具相关病历或其他证实患病的材料;属于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可委托本地区其他注册会计师代为填写。在注册会计师签名栏,被委托人应签署本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编号。第七条事务所应当认真组织本所的注册会计师参加检查,并对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基本情况表》的有关内容进行复核。每年的1月21日至1月310,事务所应当将以下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地省级协会:(一)《基本情况表》;(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三)《Xx年度

5、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汇总表》);(四)特别事项说明,即对于具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四)项情形和已死亡的注册会计师,应当作为特别事项予以说明;(五)本所开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应当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九条省级协会应当认真、及时审查事务所申报的检查材料。省级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对于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应当视情况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对有法定注销、撤销注册情形的

6、,应当予以注销注册、撤销注册处理。第十条省级协会每年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实地检查。第十一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应当暂缓检查:(-)不履行会员义务且情节严重的;(二)所在事务所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三)本人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第十二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不予通过检查:(一)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二)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四)受刑事处罚的;(五)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7、的。第十三条每年3月31日前,省级协会应当将事务所申报的有关材料审查完毕,并在《基本情况表》及《基本情况汇总表》中签署检查意见。同时,省级协会应当认真填写《xx年度撤销、注销注册人员统计表》、《XX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检查情况统计表》)。对符合任职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应当在其注册会计师证书上加盖“XX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合格”专用章,并将注册会计师证书交还其所在事务所。对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应当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意见栏中注明暂缓检查、不予通过的原因。第十

8、四条省级协会应当在检查结果公告前,对于不予通过检查的注册会计师,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撤销注册或注销注册,并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对于本人申请不继续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申报已死亡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应当及时注销注册,并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第十五条省级协会应当将符合任职资格、暂缓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