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责任

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责任

ID:46551365

大小:54.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1-25

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责任_第1页
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责任_第2页
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责任_第3页
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责任_第4页
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责任_第5页
资源描述:

《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责任^w.Sask.cn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责任-、附随义务责任附随义务是指法律未规定义务的内容,合同当事人之间也无明确约定,但为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基于诚实信川原则而产生的各种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有协助义务、通知义务、照顾义务、保护义务及忠实义务。附随义务源于徳国民法判例学说,并规定于《徳国民法典》。该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冇义务依诚实和信用,并参照交易习惯,履行给付。”《德国最高法院民事判决汇编》第一百三十一卷有这样-•个判例。该案的被告为一房产主,拥有两间相互毗连的店铺,原告十

2、年来一直使用其中的一间店铺经营珠宝买卖。后来,被告将相邻的那间店铺出租给了另一个珠宝商。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撤销该租约。最髙法院认为,当出租人拥有数项财产时,他不得将其中的某项财产出租给原承租人的竟争对手,出租人的这种从义务可“基于木案的特殊情况”而产生。这种判例对人民法院正确认识附随义务责任有一定的作用。我国《合同法》借鉴外国立法经验将诚实信用原则派工而来的附随义务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条文。《介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介同的性质、冃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一)附随义务的类型及纠纷的处

3、理1、通知义务1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通知义务乂称为告知义务,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将对另一方当事人利益有重人影响的事项及时告知对方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有:(1)说明义务。当事人一方应当履行使用方法告知义务,如机器设备出卖人在交付机器时,应告知对方机器的装配、使用及维修保养方法;岀售种子,应告知有关播种、管理及采收方法等。(2)瑕疵告知义务。岀卖或赠与瑕疵物品时,应将标的物的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告知买受人或受赠人。(3)业务上的告知义务,如火车站售票员对购买车票者应告知车次、开车及到站时间,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止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

4、安金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保险合同投保人及时将投保标的危险告知保险人。(4)给付不能的告知义务。因不町抗力或意外事件而致给付不能时,应及时将给付不能的原因事实告知债权人。在技术开发中,凶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发现此情形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例如:王某等三人外出到某市办事,5月4日,王某到车站购买了三张返回某县的长途汽车票,车票上未注明开车时间,只写明长途汽车班次为4187。王某询问售票员开车时间,售票员让其去查看悬挂于候车大厅的开车时间表,时间表上写明开车时间为下午3点。王某等三人于下午2点40分到车站候车。3点

5、钟,乘客被告知,该班长途车从某县开来的路上可能出了毛病,因4187次系该车到达后再开往某县,因此买了4187次车票的乘客需要等候,但具体何时4187次能够发车,无法预料。王某等三人在候车室等到4点半,该班长途车•仍未到达,车站人员也说不准具体时间。王某等三人便到长途车站附近的一个小餐馆吃饭。4点50分,王某等三人吃完饭回到候车室,得知4187次长途汽车已于15分钟以前到达,并丁•5分钟前发出,王某等三人向站方交涉,站方答复当天已无其他车到某县,并农示误乘系王某等三人自己的过失,但鉴于站方也有一•定过失,对以退票并收取退票手续费。王某等三人

6、无奈,又不能耽误次日上班,遂搭乘一出租汽午于当天返回2⑥ASK中两首去偉网•wwWeSaskeCn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某县,用去出租汽车费180元。事后,王某等三人越想心里越有气,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途汽车站赔偿损失。法院认为,长途汽车站在木案中违反了附随义务中包含的告知义务,给王某等三人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责任,予以赔偿。再如,病人陈某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总队页院(下称“武警医院”)施行左眼脂肪瘤摘除术。术后,病人左眼上脸下垂。陈某为此提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为:武警医院的诊断及治疗并无不当,病员冃前上睑下垂系手术并

7、发症,不属于医疗事故。陈某遂以页院治疗有过错、术前未向其告知手术后果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武警医院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25力-元赔偿款。一审法院认为,武警医院的诊断及治疗无过错,驳凹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武警医院虽然在诊断及治疗过程中无过错,但未履行医患合同中告知病人手术后果的义务,导致病人无法行使选择手术与否的权利,医院对此应当承担责任,判决医院一次性赔偿陈某人民币六万元。我们认为,病人在医院看病与医院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医院对病人负有超过—般人的专家责任,在履行合同中负冇向病人说

8、明医疗行为后果的附随义务,这种义务无须约定,它基于合同的履行而衍生。因为手术治疗会产生对人体的“破坏”,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医院有义务在术前将手术方案、LI的、危险性、后果等告知病人,使病人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