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土执法监察

浅谈国土执法监察

ID:46750289

大小:82.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9-11-27

浅谈国土执法监察_第1页
浅谈国土执法监察_第2页
浅谈国土执法监察_第3页
浅谈国土执法监察_第4页
浅谈国土执法监察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国土执法监察》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国土执法监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防范和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不断创新思路,转变职能,明确重点,努力造就一支新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以适应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一、切实转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思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内涵和外延被赋予了新的特点和要求,承担的职能任务也在发生一些新的变化,已不再是过去意义上单纯的查办案件,因此必须不断调整思路,创新思路。1、由重事后查处向提前介入转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要从过去重

2、事后查处,向提前介入、提前预防转变,积极推行执法关口前移。事后查处不仅执法难度大,而且会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经济损失。执法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就要在各类违法行为发生的源头上下功夫,通过提前介入,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一方面尽量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方面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2、由单独执法向联合执法转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利益,执法力量和执法手段相对较弱。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必须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3、由只查事向既查事也查人转变。每一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背后都牵涉一批相关责任人,如果避重就轻,只针对案件本

3、身进行处罚,相关责任人得不到依法、依纪处理,就不能发挥法律的震慑和惩戒作用。对有关责任人,必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和处理,该移交司法部门的必须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1、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国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切实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案件。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多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土地管理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多环节加强监督管理(1)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执法部门意见,凡存在违法问题的项目,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1)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农村用地管理现在已成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

5、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或违反规划的要从重从严处理。(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就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对以缴纳耕地开垦费方式补充耕地的,缴纳标准按当地最高标准执行。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处理到位,使基本农田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3)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

6、。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除按现行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用地外,工业用地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依法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低于市场价交易的,政府应当行使优先购买权。(4)制订和实施新的土地使用标准。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对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分别实行禁止和限制用地,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标准。(1)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

7、自动失效。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4、健全完善责任制度(1)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国务院定期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实行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2)严格国土管理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生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未完成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的、征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且未能及时解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