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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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1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1.1居住区居住人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1.1.1居住区居住人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表1.0.3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居住区小区组团户数(户)10000~16000(1~1.6万)3000~5000(3~5千)300~1000人口(人)30000~50000(1~5万)10000~15000(1~1.5万)1000~30001.1.2居住区规划用地居规3.0.1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其各类、项用地名称可采用

2、本规范第2章规定的代号表示。居规3.0.2居住区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居规3.0.2.1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5条的要求。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他用地不参与平衡;居规3.0.2.2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的规定。表3.0.2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用地构成居住区小区组团1.住宅用地(R01)50~6055~6570~802.公建用地(R02)15~2512~226~123.道路用地(R03)10~189~177~154.公共绿地(R04)7.5

3、~185~153~6居住区用地(R)1001001001.2居规3.03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3规定。表3.0.3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人)居住规模层数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Ⅵ、ⅦⅢ、ⅤⅣ居住区低层33~4730~4328~40多层20~2819~2718~25多层、高层17~2617~2617~26小区低层30~4328~4026~37多层20~2819~2618~25中高层17~2415~2214~20高层10~1510~1510~15组团低层25~3523~3221~30多层16~2315~2214~20中高层14~2013~1812~16高层8

4、~118~118~11注: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2人计算。此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1.3住宅日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居5.0.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5.0.2.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表5.0.2-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Ⅲ,Ⅳ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气候区大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大寒日冬至日日照时数(h)≥2≥3≥1有效日照时间带(h)8~169~15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注:建筑气候区划

5、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的规定。5.0.2.2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表5.0.2-2 方位0o~15o15o~30o30o~45o45o~60o>60o折减值1.00L0.90L0.80L0.90L0.95L注: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②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1.4住宅层数和密度《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5.0.5.2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5.0.6住宅净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5.0.6.1住宅建筑

6、净密度的最大值,不得超过表5.0.6-1规定;表5.0.6-1住宅建筑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此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住宅层数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Ⅵ、ⅦⅢ、ⅤⅣ低层354043多层283032中高层252830高层202022注: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5.0.6.2住宅面积净密度的最大值,应符合表5.0.6-2规定。表5.0.6-2住宅面积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万m2/ha)住宅层数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Ⅵ、ⅦⅢ、ⅤⅣ低层1.101.201.30多层1.701.801.90中高层2.002.202.40高层3.5

7、03.503.50注:①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②本表不计入地下层面积。1.5公共服务设施6.0.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6.0.2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使用。6.0.3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规定。配建指标,应以表6.0.3规定的千人指标和分类指标控制,并应遵循下列原则:6.0.3.1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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