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老年权益保障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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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08年8月1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三条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本省敬老日。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年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

2、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给予表彰。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老年人口数量的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将老年人服务设施、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同步实施。在省、市发行的福利和体育彩票收益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对老年事业的投入。第八条建立健全城乡

3、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参加养老保险的老年人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第九条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城乡医疗保障办法,应当在缴费水平、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照顾。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老年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老年人或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需要交纳的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推进养老保

4、险和医疗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参加保险的老年人领取养老金、报销医药费用和办理异地支付等提供便利。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会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老年人志愿者开展自我服务活动,及时反映老年人的合理要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等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政策等支持。

5、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年人服务业,开发老年人用品。第十五条对因家庭遭受突发事故或者因不可抗拒突发情况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给予应急救助。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老年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老年人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对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家庭给予住房援助。对老年人居住的产权房拆迁安置,应当考虑老年人的合理要求,给予照顾。第十七条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老年人,供暖单位应当保证供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的取暖

6、面积承担供暖费用。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创造条件。鼓励老年人根据社会需要,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与社会活动。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老年人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学校。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第二十一条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老年人活动场所。非营利性老年人福利机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的老年人活动场所的水、电、燃气、供暖、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应当按照当地居民生活收费标准收缴。第

7、二十二条城市居住区应当建设适合老年人活动的配套设施。第二十三条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和网络等应当积极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宣传,开办老年人专题节目或者栏目。第二十四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老年人去世,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殡葬事宜。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去世,其亲属或者单位凭有效证明和身份证明办理殡葬事宜,殡仪服务机构应当减免基本服务费用。第二十五条老年人享受以下优惠或优待:(一)老年人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对未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七十周岁以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8、的老年人,住院期间的手术费、普通床位费、单项单价(基准价)百元以上的检查费,按不超过70%的价格收取。提倡其他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就医给予优惠和照顾;(二)未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享受半价优惠,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免费优待;(三)收费的公共文化、教育、科技、体育设施和公园、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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