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引渡制度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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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收集:姜阳陈钦妹吴聪聪吴恕梅PPT制作:张杰、李博演讲:赵子豪我国当前引渡制度的简介1234什么是引渡制度我国的引渡制度国内立法及条约签署状况评价引渡制度的概念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由来已久。早在公元前1280年,埃及和赫梯签订的和平条约中就哥伦比亚向美国引渡大毒枭蒙托亚有归还逃犯的规定。到了14世纪,欧洲出现了第1个引渡条约,但它所引渡的不是普通犯罪,而是异教徒和政治犯等。从19世纪中期开始,许多国家在国内立法中对引渡问题作了规定,如1833年《比利时引渡法

2、》和1870年《英国引渡法》。此后,各国之间开始订立双边引渡条约或司法协助条约,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同引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文件。如1933年《美洲国家间引渡公约》、1924年《美国和罗马尼亚间引渡条约》、1963年《英国和瑞典引渡条约》,等等。历史发展1234什么是引渡制度我国的引渡制度国内立法及条约签署状况评价我国的引渡制度1993年以来我国已经先后与泰国等十多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相互建立了可靠的、稳固的引渡关系。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93年,我国曾与邻国和友好国家签订过一些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都包括引渡的内容。签订引渡条约的障碍因素一、死

3、刑的适用。我国是一个保留死刑的国家,刑法典中有68个罪名的最高刑为死刑。像在逃人员涉及的走私、贪污、受贿、杀人、劫机等罪行,最高刑均为死刑。而像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贵州省交通厅前厅长卢万里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如果在国内审判很有可能被判处极刑。我国死刑的广泛适用与国际社会对死刑日益普遍的厌恶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使得死刑成为严重影响我国引渡制度的障碍。在实践中,我国提出的一些引渡请求也因此而被拒绝。同时,不少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尤其是欧盟各成员国,在考虑与我国缔结双边引渡条约时颇有顾虑,担心不能就死刑不引渡条款达成协议

4、。这样一来,死刑在我国的广泛适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我国与外国缔结双边引渡条约的进程。间签订引渡条约的障碍因素二、资产追回机制方面。贪官外逃一般都伴随着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所以,在引渡贪官的同时,如何将他们携带到国外的资产追回,也是司法部门面临的一项艰巨工作。然而,引渡法中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另外,由于我国现行立法的不足,导致这一工作实施起来有些难度。1234什么是引渡制度我国的引渡制度国内立法及条约签署状况评价我国内立法及条约签署状况1994年的《中泰引渡条约》是新中国签订的第一个双边引渡条约。除双边条约外,我国还积极加入了一些有司法合作内容的国际公约

5、,承担了相应的司法协助和引渡的国际义务。2000年12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该引渡法的颁布,更使我国在加强国际司法协助与引渡方面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更充分地说明了我国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积极态度。引渡法的颁布实施必将使我国在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打击国际犯罪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然而我们在回顾所取得的成绩之时,也应考虑到:多数国家,特别是被中国罪犯作为逃逸目的地的发达国家,尚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同时,由于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的不同,一些西方国家打着保护人权、司法独立的旗号,向一些实际上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提供难民身份、政治避难或居留权,致

6、使他们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引渡实践根据统计,1999-2003年我国分别向泰国、乌克兰、韩国等周边国家提出主动引渡请求6件,除其中3件统计时正在办理中外,另外3件已获准并已经将逃犯引渡回国。此外,2000-2002年我国已分别从蒙古、俄罗斯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成功引渡相关犯罪嫌疑人。1234什么是引渡制度我国的引渡制度国内立法及条约签署状况评价评价我国目前在主动引渡方面所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主要来自于法律方面,而不是直接来自于政治因素、社会制度或意识形态差异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外国尤其是主要发达国家引渡制度的研究,熟悉被请求国法律为引渡合作规定的条件

7、、程序以及相关的证据制度,搜集和分析各国引渡合作的案例和经验教训。国内各引渡主管机关应当注重建立关于引渡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的资料库,培养一批精通国际刑法和外语的专业人员。也可以考虑委托有一定资质的科研单位从事外国引渡法规、案例、资料的搜集、分析、研究和人员的培训工作。建议一、积极缔结双边引渡条约。相对欧盟国家间复杂紧密的引渡法律体系而言,我国开展引渡合作的法律依据十分有限,特别是对外缔结的引渡条约数量较少,导致许多情况下只能在互惠基础上进行个案合作,而结果往往并不理想。如果我国与欧盟整体缔结引渡条约,适用于欧盟各成员国,将起到以一当十的作用,会极大

8、地便利我国的引渡工作。当然,由于我国与欧盟国家在意识形态、人权观念、文化传统等方面的诸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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