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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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出处:巨潮资讯网|发布时间:2013-08-0812:49金开评报字(2013)第014号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评估报告日:2013年7月23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BEIJINGJINKAIAPPRAISALCO.,LTD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录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资产评估报告.5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5(-)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概况.5(二)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8(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8二、评估目的及经济行为.9(一)评估目的.9(二)评估目的所对应经济行为的批准情况.9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9(一)评估对象.9(-)评估范围.9(三)评估对象基本情况.9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1 五、评估基准日.12六、评估依据.12(一)行为依据.12(二)法规依据.12(三)专业规范及准则依据.13(四)产权依据.14(五)主要取价依据及参考资料.14七、评估方法.14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6(一)接受委托及前期准备阶段.16(二)现场勘察及资料收集分析阶段.17(三)评定汇总阶段-17(四)提交报告阶段..17九、评估假设.17(一)一般假设.18(二)特殊假设.18十、评估结论.20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0(二)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20(三)评估结论.20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1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1十三、评估报告日…23附件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5附件二:被评估单位主要资产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27附件三: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承诺函.46附件四: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48附件五: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48附件五: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49附件六: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51附件七:资产评估服务协议.54附件八:资产评估明细表.61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 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一、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二、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三、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五、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六、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七、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八、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九、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金开评报字(2013)第014号谨提请本报告书阅读者和使用者注意:本摘要内容均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并关注报告书特别事项说明部分。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药集团】)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药股份】)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公开市场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资 产基础法,对【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因拆迁补偿事宜而涉及的房地产在2013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本公司与【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签订的金开评协字(2013)第014号《资产评估服务协议书》所约定的条件,本公司业已实施了包括对委托评估的有关资产的实地查看、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本公司的评估是建立在【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提供的评估所必需资料的基础上的,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负责。本公司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专业规范性文件发表价值意见。一、评估目的因涉及【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房地产拆迁补偿(不含搬迁损失等补偿)事宜,【东药集团】和【东药股份】共同委托本公司对其申报的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因房地产拆迁补偿(不含搬迁损失等补偿)事宜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与评估对象所对应的评估范围包括位于沈阳市铁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西区北三西路1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1宗,使用权面积31,170平方米,账面价值16,800,630.00元,^有权人为【东药集团】;地上房屋建筑物30项,总建筑面积17,885平方米,账面原值21,554,375.34元,账面净值12,437,360.41元,所有权人为【东药股份】。三、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委估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6月30日。六、评估结论本公司认为,除本报告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外,在评估资产现有用途或既定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使用和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定义、假设及限制条件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委估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514.7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壹拾肆万柒仟伍佰圆整。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人民币1,306.80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人民币4,207.95万元。本次评估系基于一定评估基准并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和限制条件基础上的,请报告使用者注意关注本报告所设定的条件。 本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13年6月30日至自2014年6月29H)有效。七、特别事项说明本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仅反应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价值定义、前提条件下,根据有关经济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本公司认为:下列事项可能会影响评估结论,但在目前情况下本公司无法估计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谨提请本报告使用人和阅读人注意: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一)本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二)本次评估对象中的土地使用权,证载使用权人为东北制药总厂,【东药集团】承诺该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账面价值16,800,630.00元,评估价值42,079,500.00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权证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三)委估的房屋中有6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溶解厂房、澳库、休息室、自行车库、新泵房和站台库休息室,总建筑面积940平方米,【东药股份】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产权归其所有,账面值为7,100,283.31元,评估净值为865,200.00元。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四)委估的土地使用权,于2002年以国家作价入股方式投入到【东药集团】,截至评估基准日,【东药集团】未办理变更登记,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五)本次评估【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未提供关于对外担保方面的信息资料。谨提请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注意,当前述各项因素或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与我们所说明的情况不一致时,评估结果可能会发生变化。八、评估报告日本次评估报告日为2013年7月23日。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机密金开评报字(2013)第014号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 (以下简称【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公开市场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因拆迁补偿事宜而涉及的房地产在2013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概况1.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⑴基本情况单位名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法定代表人名称:魏海军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叁仟壹佰伍拾捌万伍仟柒佰元实收资本:人民币柒亿叁仟壹佰伍拾捌万伍仟柒佰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原料药、制剂;药用玻璃瓶、玻璃管、卫生材料、制药过程中联产的化工产品制造及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制剂产品、中成药饮片及保健品、医用设备及仪器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房产、设备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6租赁。其他有关资料:公司成立日期:1990年8月28日,营业期限:2003年3月28日至2053年3月27日。⑵历史沿革【东药集团】前身为东北制药集团公司,成立于1990年8月28日,系经沈阳市计委沈计经发[1990]271号批复同意,由东北制药总厂、东北第六制药厂、东北制药集团公司沈阳第一制药厂、沈阳抗生素厂等8个企业共同组建而成。1992年7月,经沈阳市计委、体改委、市财政三部门沈计经发[1990747号文批准,市委市政府将沈阳医疗器械厂等25个单位从市医药局划至东北制药集团公司。1993年6月,东北制药集团公司以其下属的东北制药总厂、东北制药集团公司沈阳第一制药厂和东北制药集团公司供销公司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组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公司持股60.08%o1997年9月根据沈阳市体改委沈体改发[1997]72号文的批复,东北制药集团公司进行组织结构调整,将东北第六制药厂、沈阳抗生素厂等25家企事业单位划出至市医药局管理。2002年3月20日,根据沈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沈国资委[2002]1号文批复,同意成立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授权其持有东北制药集团公司的国有产权。2003年3月经沈阳市经委沈经贸发[2003]49号文批准,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东北制药集团公司的净资产作为出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对东北制药集团公司的债权作为出资,东北制药集团公司进行债转股并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9月,沈阳工业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东药集团】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药集团】2.30%的股权转让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市国资委持股比例44.56%;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华融公司)持股比例41.76%"言达公司持股比例9.22%;建设持股比例2.30%;中国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7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东方公司)持股比例2.16%。2008年9月,市国资委通过谿换的方式回购信达公司持有【东药集团】9.22%的股权。【东药集团】的股东和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市国资委持股比例53.78%;华融公司持股比例41.76%;建行持股比例2.30%;东方公司持股比例2.16%。2009年11月,市国资委回购建行持有【东药集团】2.30%的股权。【东药集团】的股东和股权结构再次发生变更:市国资委持股比例56.08%;华融公司持股比例41.76%;东方公司持股比例2.16%。2010年8月,市国资委通过股权谿换的方式取得华融公司持有【东药集团】股权41.76%,而【东药集团】将所持东北制药6411.15万流通股转让给华融公司。至此,【东药集团】的股东和股权结构又一次发生变更:市国资委持股比例97.84%;东方公司持股比例2.16%。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⑴基本情况单位名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法定代表人名称:刘震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叁仟叁佰捌拾壹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市叁亿叁仟叁佰捌拾壹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国内合资上市)经营范围:原料药、无菌原料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危险化学品生产;医药中间体副产品、包装材料、化工产品、化妆品制造;医药新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成果转让;厂房、设备租赁。其他有关资料: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6月10日,营业期限:自1993年6月10日至2043年6月10日。⑵历史沿革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81992年6月13日,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2)30号文对东北制药集团公司《关于组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做出批复,同意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定向募集的方式设立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3)76号文对集团公司《关于发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和个人股的请示》做出的批复,集团公司以其下属的东北制药总厂、沈阳第一制药厂和东北制药集团公司供销公司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以及三家企业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确认后,折价入股。同时向社会法人 和内部职工分别发行法人股和个人股。1993年6月10日,【东药股份】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14,975万元。1996年5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42号文件批准上市,【东药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4500万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8年5月经【东药股份】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东药股份】1997年末总股本194,750,000股为基数以10:3的比例转增股本,1999年5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东药股份】1998年末总股本253,175,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2006年2月13日【东药股份】实施了股权分谿改革,股权分路改革完成后,【东药股份】股本不发生变化,为303,809,998股。2008年10月29日【东药股份】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增发3000万股,此次增发后,【东药股份】股本变更为333,809,998股。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止,【东药集团】持有【东药股份】7,509.52万股股份,占【东药股份】总股本的22.50%,为【东药股份】的控股股东。(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本次评估项目的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为同一单位。(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报告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使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其它阅读报告的第三方使用本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9二、评估目的及经济行为(一)评估目的因涉及【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房地产拆迁补偿(不含搬迁损失等补偿)事宜,【东药集团】和【东药股份】共同委托本公司对其申报的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S)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仅作为【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进行拆迁补偿时之参考。(二)评估目的所对应经济行为的批准情况截止评估报告日,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已履行了以下程序:已签订《资产评估服务协议书》(金开评协字(2013)第014号)。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因房地产拆迁补偿(不含搬迁损失等补偿)事宜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二)评估范围与评估对象所对应的评估范围包括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三西路1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1宗,使用权面积31,170平方米,账面价值16,800,630.00元,所有权人为【东药集团】;地上房屋建筑物30项,总建筑面积17,885平方米,账面原值21,554„375.34 元,账面净值12,437,360.41元,所有权人为【东药股份】。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范围一致。(三)评估对象基本情况1.物理状况11)土地使用权状况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0委估宗地位于铁西区北三西路13号;使用权面积31,17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折国家股;用途:工业用地;权证编号为铁西国用(1999)字第993号;该宗土地东临铁路专线、南临住宅小区、西临36中学、北临北三西路。委估房地产北临北三西路,西临重工北街,南距北四西路约L5公里,东距肇工北街800米,距离长客西站约7公里,距离地铁一号线约1.3公里,周围通235、241>278等多条线路,交通较为便利。(2)主要房屋建筑物状况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988平方米,共5层,混合结构,于1998年建成投入使用。外墙贴马赛克,木质大门,塑钢窗户,水泥地面,内墙刮大白。溶解厂房,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共1层,层高6米,混合结构,于1999年建成投入使用。水泥外墙,铁质大门,塑钢窗户,水磨石地面。环丙沙星厂房,建筑面积3,736平方米,共5层,混合结构,于1997年建成投入使用。外墙贴墙砖,铁质大门,铝合金窗户。印刷厂房,建筑面积1,512平方米,共2层,混合结构,于1965年建成投入使用。水泥抹灰外墙,木质门窗,水泥地面。漠库,建筑面积290平方米,共1层,混合结构,于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外墙涂颜料,塑钢门窗,水泥地面。(3)区位及个别状况委估房产位于铁西区。铁西区位于沈阳市中心城区的西南部。辖区面积484平方公里,人口114万,是沈阳卫生、交通、城建,细节最好的城区之一,区内企业规模宏大,工业门类齐全,配套能力强大。在装备制造产业内,聚集了数控机床、透平压缩机、超高压机组、大型水泵等拳头项目和技术顶尖企业。在中国有能力制造的24类210种成套设备中,沈阳占据三分之二,在沈阳创造的工业产值和利税中,66%来自铁西。已有40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多家企业入驻铁西,其中跨国公司83个,世界500强企业21家。铁西区环境优美,道路通畅,9条25公里长的铁路专用线和几十条国内外空中航线纵横交织,325条街路与沈大、京沈高速公路连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1接,形成了四通八达的街路通行网,沈阳地铁一号线自东向西贯穿全区。区内有技术中心15个,其 中国家级1个,省级9个,市级5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1万人,30万的产业大军构成铁西发展的强大力量。全区工业企业880户,其中规模以上252户。1.法律权属状况(1)产权状况委估房产中有24项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东北制药总厂,截止评估基准日,【东药股份】尚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另有6项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东药股份】承诺房屋产权归其所有,委估宗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东北制药总厂,【东药集团】承诺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截止评估基准日,【东药集团】尚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2)他项权利状况根据提供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及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等资料,未见抵押、担保等事项登记。2.经济状况委估建筑物于1960-2008年间建成投入使用,账面原值21,554,,375.34元,账面净值12,437,360.41元,建筑物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日常维护保养较好。委估土地于1999年11月取得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16,800,630.00元。截止评估基准日,【东药股份】租赁【东药集团】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所谓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2不受任何强迫压制。即某项资产按下列条件进行交易,在公开市场上可合理取得的最可能的价格:(一)用法律许可的货币进行交易。(二)有自愿的卖方和自愿的买方。(三)一次性付款,且无附带条件下完成交易。(四)买卖双方对资产的现状、市场供求状况、行情等情况都有充分的了解。且有合理的推广、选择、洽谈及促成交易的经济环境和时间。(五)交易完成期间的市场状况、价格水平及其他情况,与评估基准日没有重大变化。(六)不考虑具有特殊利益情况下的交易安排,交易双方均在市场信息充分、理性和非强制情况下进行自由交易。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6月30日。本报告书所采用的价格标准均为评估基准 日正在执行或有效的价格标准。评估基准日是评估结论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评估基准日发生改变,评估结论将发生变化。评估基准日是在综合考虑了经济行为的性质及评估目的因素,由【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确定。六、评估依据(一)行为依据签订了《资产评估服务协议书》(金开评协字(2013)第014号)。(二)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办发[199036号文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3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公布);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8.国家现行的有关税收法规。(三)专业规范及准则依据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一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一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一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号);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一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一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号)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一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7.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一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2007]189号);8.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9.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4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一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1999年6月1日联合发布);1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号)。(四)产权依据1.【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提供的《承诺函》和《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3.【东药集团】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4.【东药股份】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五)主要取价依据及参考资料1.辽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2.辽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9);3.辽宁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5.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1980号);6.《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010号文);7.《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8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及评定标准》;9.沈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网站;10.评估人员现场调查、收集的有关资料。七、评估方法(一)房屋建筑物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5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一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号)房屋建筑物的拆迁损失即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本次对房屋建筑物评估采用重络成本法。重路成本法的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谿成本X成新率 1.重谿成本的确定重谿成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建安综合造价采用预(结)算调整法确定,即以待估建筑物结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各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装饰装修工程费以及安装工程费用,并计算出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依据国家、地区、行业相关规定确定;根据基准日现行贷款利率和该类别建筑物正常建设工期,确定资金成本。房屋建筑物采用现场勘查成新率和年限法成新率相结合的方法综合确定成新率,构筑物采用年限法成新率。综合成新率=现场勘查成新率X权重十年限法成新率X权重2.成新率的确定建筑物按综合法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综合成新率=现场勘察成新率X60%+理论成新率X40%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X100%现场勘察成新率是对建筑物进行现场勘察,分别对其主体结构部分、装饰部分、配套设施(水、暖、电)部分的完损情况,对照技术标准进行打分,确定其成新率。(二)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经调查委估宗地所在区域工业用地交易较活跃,因此采用市场法确定评估值。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6市场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符合一定条件、发生过交易的类似宗地,然后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对它们的实际成交价格进行适当处理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基本公式:PD=PBXAXBXCXDXEPD—待估宗地价格;PB—比较案例价格;A_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案例宗地情况指数;B一待估宗地估计期日地价指数/比较案例宗地估计期日地价指数;C—待估宗地年期指数/比较案例宗地估年期指数;D—待估宗地区域因数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宗地区域因数条件指数;E—待估宗地个别因数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宗地个别因数条件指数。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本次评估工作的开始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至出具评估报告日结束。其中外勤截止日为2013年7月19日。(一)接受委托及前期准备阶段1.评估师对项目进行预备调查,在了解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基准日等的基础上接受项目 委托,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并制订评估工作计划;1.对被评估单位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培训辅导。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配合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包括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资产评估的任务、本次资产评估的计划安排、需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清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要求和评估明细表的填报说明等。在此基础上,填报评估申报明细表,收集并整理委估对象的产权权属资料和反映资产性能、技术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资料,并向被评估单位了解委估资产的有关情况;2.配合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协助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申报工作,收集评估所需文件资料。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7(一)现场勘察及资料收集分析阶段1.听取【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对涉及评估目的经济行为的有关介绍;2.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评估对象的历史及现状,了解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3.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被评估单位做出调整;4.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按评估准则的要求,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5.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6.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评估对象的具体评估方法;7.对房屋建筑物,了解管理制度和维护、改建、扩建情况,收集相关资料;8.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9.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三)评定汇总阶段评估人员对从勘查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必要而可能的调查和验证,选定评估方法和计算公式,,进行评定估算。(四)提交报告阶段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在核实确认各具体资产评估结果准确合理,评估对象没有重复和遗漏的基础上,进行资产评估数据的汇总,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总体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确定评估结论,编制资产评估明细表、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与【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审查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校正、修改,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九、评估假设本报告系在一般假设和特殊假设下完成的: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8 (一)一般假设1.所有申报评估的资产的产权均是正常的,因而能够进行合法的自由交易,即【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合法拥有其所申报资产的完整产权,而无任何限制或影响交易的他项权利之设谿或其他瑕疵;我们已经对【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所申报评估的资产的产权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并在评估报告中进行了相应的披露,这些有关资产产权或法律权属之表述既不能理解为是关于该等资产之法律意见,也不能理解为是对本评估基准的任何保证,即使在评估报告中已经披露了该等资产或其中部分资产的产权已设谿了他项权利或存在其他瑕疵,除我们已就其对评估结论的具体影响程度做出特别说明外,我们均未考虑偏离本评估基准对评估结论的实际影响程度。2.【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所提供的有关本次评估的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我们的评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所提供的有关本次评估的资料,我们未对这些资料进行逐一查验,我们相信这些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但对其准确性不作保证。3.本评估报告中的估算是在假定所有重要的及潜在的可能影响价值分析的因素都已在我们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之间充分揭示的前提下做出的;4.所有资产均采用人民币计算价值或价格。(二)特殊假设1.除本说明中另有陈述、描述和考虑外,所有被评估资产的取得、使用等均被假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本次评估结论是假设在房地产按现用途,现状条件下使用前提下做出的,假设未来的政治、法律、法规将不会有重大的变动,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不会有重大变化;3.除本说明中另有声明、描述和考虑外,我们未考虑下列因素对评估结论的任何有利或不利之影响: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9(1)已有或可能存在的抵押、按揭、担保等他项权利或产权瑕疵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等因素。(2)未来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等(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财政税收政策、内外贸易政策、环境保护政策、金融货币政策等)因素之变化。(3)各类资产目前的或既定的用途、目的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率、环境等情况之改变,或资产占有方有关与被评估资产直接或间接的任何策略、管理、运营、计划或安排等(如管理方式、管理团队和职工队伍等)发生变化。(4)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5)因产权变动等产生的非经常性收益或支出。(6)出现战争、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7)资产占有方未列报或未向我们做出说明而可能影响我们对被评估资产价值分析的负债/资产、或有 负债/或有资产;或者其他相关权利/或有权利和义务/或有义务等。4.除在本说明中另有说明外,以下情况均被假设处在正常状态下:(1)所有不可见或不便观察的资产或资产的某一部分如埋藏在地下的建(构)筑物基础和管网等资产均被认为是正常的。(2)所有实物资产的内部结构、性能、品质、性状、功能等均被假设是正常的。(3)所有被评估资产均被假设是符合法律或专业规范等要求而记录、保管、存放等,因而资产是处在安全、经济、可靠的环境之下,其可能存在或不存在的危险因子均未列于评估师的考察范围,其对评估价值的不利或有利影响均未考虑。尽管我们实施的评估程序已经包括了对被评估资产的查看,这种查看工作仅限于对被评估资产可见部分的观察,以及相关管理、使用、维护记录之抽查和有限了解等。评估师并不具备了解任何实体资产内部结构、物质性状、安全可靠等专业知识之能力,也没有资格对这些内容进行检测、检验或表达意见。在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上述假设前提条件在基准日成立,当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的评估结果的责任。十、评估结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根据本报告所载评估假设和限制性条件及价值前提,就【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列报的资产,本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对各项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账面价值为2,923.80万元,评估值为5,514.75万元,增值额为2,590.95万元,增值率为88.62%。评估结果与账面值的比较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评估结果汇总表(单位:万元)原值净值原值净值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17,885.002,155.441,243.742,504.741,306.8063.065.072无形资产一土地31,170.002,181.901,680.064,207.954,207.952,527.89150.464,337.342,923.806,712.695,514.752,590.9588.62面积(m2)资产合计编号科目名称评估价值账面价值增值率%曾减值【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委估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5,514.75万元。(二)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房屋建筑物增值主要原因为:一部分房屋建筑物为盘盈资产造成评估增值;一部分房屋建筑物增值原因为建筑材料及人工费价格上涨所致;2.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近年来土地使用权价格上涨所致。(三)评估结论本公司认为,除本报告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外,在评估资产现有用途或既定用途不变并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1持续经营使用和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定义、假设及限制条件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委估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514.7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壹拾肆万柒仟伍佰圆整。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人民币1,306.80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人民币4,207.95万元。十一、特别事项说明本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仅反应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价值定义、前提条件下,根据有关经济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本公司认为:下列事项可能会影响评估结论,但在目前情况下本公司无法估计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谨提请本报告使用人和阅读人注意:(-)本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二)本次评估对象中的土地使用权,证载使用权人为东北制药总厂,【东药集团】承诺该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账面价值16,800,630.00元,评估价值42,079,500.00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权证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三)委估的房屋中有6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溶解厂房、澳库、休息室、自行车库、新泵房和站台库休息室,总建筑面积940平方米,【东药股份】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产权归其所有,账面值为7,100,283.31元,评估净值为865,200.00元。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四)委估的土地使用权,于2002年以国家作价入股方式投入到【东药集团】,截至评估基准日,【东药集团】未办理变更登记,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五)本次评估【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未提供关于对外担保方面的信息资料。谨提请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注意,当前述各项因素或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与我们所说明的情况不一致时,评估结果可能会发生变化。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一)本报告只有在【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在本报告有关备查文件中如有关声明和承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2 诺函上盖章/签字后且应用于本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目的时才能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二)本报告不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证明,而是基于一定评估基准和假设条件下的价值咨询意见。该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仅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且评估结论仅是本报告所述的假设前提与限制条件下最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的估计值而非交易价格。(三)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不得被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本公司对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此条款的不当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使用人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单独使用或其他非全部的任何组合使用均可能造成对本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的误解。使用人还应当特别关注本报告书中价值含义、评估的前提条件、评估依据、特别事项说明、法律效力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四)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它不得应用于其他用途。未征得本公司同意,本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除法律法规要求的财产评估主管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审查使用本报告书时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或同意,本公司不会将本报告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法律法规要求的财产评估主管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审查使用本报告书时外,本公司也没有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解释本评估报告书的义务。(五)尽管我们对【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提供的有关资产的产权证明等法律性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并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但评估师并不具备对该等法律事项表达意见的能力,也没有相应的资格。然而,这些法律事项是我们评估的基础,因此,本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这些法律事项。(六)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资产数量发生的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由于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3并进行相应调整。(七)被评估资产的数量、使用、保管状况等资料均系【东药集团】及【东药股份】和相关单位提供,尽管我们进行了必要的抽查和核对,我们相信这些资料是可靠的,但我们无法对这些资料的准确做出保证。本报告使用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关注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八)评估结论是本公司出具的,受本公司评估人员和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O(九)本报告所载明的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即2013年6月30日至自2014年6月29日)有效。如超过评估结果有效期,则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十三、评估报告日本次评估报告日为2013年7月23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中国北京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4附: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二、被评估单位主要资产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四、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六、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七、资产评估服务协议复印件八、评估明细表(本报告所附若干附件均系本报告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5附件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6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7附件二:被评估单位主要资产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9 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8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9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0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1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 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2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3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4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5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6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7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8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0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0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0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1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2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3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4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5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6 附件三: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承诺函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7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8附件四: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9附件五: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0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1 附件六: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参加本评估项目人员名单: 谭旭、马红本报告由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谭旭、黄鸥签署。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2《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复印件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3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复印件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4附件七:资产评估服务协议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5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6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7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8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9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60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报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61附件八:资产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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