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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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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税法本位的实然分析论文[摘要]从实然上看,我国现行税法虽有不少纳税人权利保护的规定,但总体上仍然是国家本位主义;从应然上看,税法应当是人本主义。这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税收法治的客观需要。是实现税法公平价值目标的必然要求。就路径而言,人本主义税法的转型之路在于税法的私法化、社会化和程序化。[关键词]人本主义;国家本位;税法本位一、我国税法本位的实然分析:国家本位(一)法的本位研究简述第11页共11页法本位问题是法的本体论中的一个重要命题。所谓法的本位,即“法律立足点之重心”或“法律之重心”,不同的法本位观就表现为不同的法律重心观。童之伟教授总结指
2、出,比较定型的法本位说有义务本位说、权利本位说和社会本位说。“所谓义务本位,乃以义务为法律之中心观念,义务本位的立法皆系禁止性规定和义务性规定”。义务本位实质上是一种实证主义法学思潮,强调制定法中的国家强制性和法律制裁。因此,奥斯丁说,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命令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的,当命令出现时,义务就出现了,当命令被表达时,义务就被设定了。义务本位实质上是一种国家本位。所谓权利本位,自然是以权利作为法律的中心观念。按照我国台湾学者王伯琦所言,即“法律之基本任务,亦由使人尽其义务而转向保护权利,为使权利之内容得以实现,方有义务之履行。是谓之权利本位之法制”一。权利本位实质上是一种天
3、赋人权观,带有浓厚的自然法学色彩。所谓社会本位,一般认为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其产生的原因是为了应对19世纪中期出现的社会问题,“在于矫正19世纪立法过分强调个人权利而忽视社会利益之偏颇,其基本出发点,仍未能脱离个人及权利观念”。(二)我国税法本位分析从实然上看,我国现行税法虽有不少关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规定,但总体上仍然是义务本位主义,在国家征税权力与纳税人权利的天平上过于强调国家征税权力,国家本位非常明显。1,从税法目的来看,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是其首要目的。如我国《税收征管法》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
4、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可见,我国税法的本位在于保障国家利益。而且纳税是我国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义务体现了对国家征税权的高度重视,是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宣示税收的正当性。第11页共11页2以《税收征管法》为例,其绝大部分规定是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即主权者有关税收的命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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