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ID:805429

大小:34.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7-09-0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_第1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_第2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_第3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以下简称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等,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助经费是指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经费管理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  第四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专项项目等。  第五条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根据项目类型、规模以及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两种资助方式。  对于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式资助方式。  对于除重大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式资助方式。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本着实事求

3、是、精打细算的原则,编制切合实际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项目依托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项目资助经费预算,签署意见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八条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用于项目研究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具体包括从自然科学基金获得的资助、从项目依托单位获得的资助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  支出预算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具体如下:  (一)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包括:§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

4、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

5、经费是指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所需外汇额度由项目依托单位自行解决。其中:§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三)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四)管理

6、费是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管理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第九条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中介机构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资助额度依据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经费情况和评审专家的意见,以及相关的财政、财务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确定。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项目资助预算一般不做调整。由于项

7、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资助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程序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第十二条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项目依托单位应加强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项目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四条在研资助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仍用于项目依托单位的自然

8、科学基础研究或部分应用研究工作。第三章拨款管理  第十五条申请单位首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单位信息表",报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依托单位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函告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十六条项目资助经费拨至项目依托单位,接收拨款单位与项目依托单位必须一致。  第十七条项目资助经费的拨款,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资助项目的协作费由项目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