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咨询 税务筹划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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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   热 荐商业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作者:佚名 

2、 转贴自: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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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更新时间:2006-1-22]减小字体增大字体我国商品流通企业数量多,经营范围广,覆盖面大,是现行各主要税种的纳税人,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会涉及以下税种。    一、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因此,商品流通企业是现行增值税的主要纳税人。   商品流通企业缴纳增值税主要有以下几种情

5、况:  (1)批发或零售商品、货物。  (2)发生视同销售行为。  (3)进口货物。  (4)兼营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现行增值税制度将商品流通企业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商品流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以及提供应税劳务,按“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即用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当期应纳税额。对于年销售额不足180万元的,以及会计核算不够健全的商品流通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即按销售额和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

6、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商品流通企业进口货物,应在进口环节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在进口货物报关时向海关缴纳。商品流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若将进口货物在国内销售,其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二、消费税    消费税征税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商品流通企业应纳消费税的业务主要有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进口应税消费品业务和零售金银首饰业务。    委托其

7、他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商品流通企业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物资委托其他企业加工比拟感收回应税消费品。商品流通企业作为委托方是消费税纳税人,但税款由受托方在向商品流通企业交货时代扣代缴。商品流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加工收回的已缴消费税的商品,在以后经营、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商品流通企业是我国商品进出口的主要组

8、织者,如果进口商品属于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环节除缴纳关税、增值税外,还应缴纳消费税。同增值税一样,消费税也是在进口商品报关时向海关缴纳,而且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也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也就是说,进口货物消费税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一样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商品流通企业除了以上应缴纳消费税的经营范围外,对于经营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也应缴纳消费税。按照现行消费税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主要为生产加工环节

9、和进口环节。但为了适应贵重首饰的经营特点,贯穿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将贵重首饰分为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其中金银首饰(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由生产委托加工环节或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非金银首饰仍为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征税。因此,商品流通企业如发生上述金银首饰的零售行为,应按照实际实现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5%的消费税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    三、营业税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的应税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交通运输、建

10、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劳务属于应缴营业税的范围,就增值税而言,它们是非应税劳务。商品流通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有时会发生一些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如运输、仓储、租赁服务等,对于这些劳务的征税要区分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而且涉及货物的项目与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项目在这项销售行为中不能分开,否则不能算作一项销售行为,这种情况就是混合销售行为。商品流通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兼营增值税非应税劳务是

11、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增值税非应税劳务(即应纳营业税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例如,一家建筑装饰材料商店,一方面批发零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还对外承揽安装、装饰工程业务,安装、装饰工程业务只收取工程费,不提供材料,这样,该商店就发生了兼营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兼营行为应分开核算,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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