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扶助制度政策解释讲稿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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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及程序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计划生育老人生活困难的现实,从2004年开始,国家选定在四川、云南、甘肃等部分省市开展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2006年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2009起调整为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

2、的高度关注,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一、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一)、国扶对象确认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0在小城镇建设中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农民夫妻,以是否有承包田,是否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否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等几个方面进行界定。虽然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但在农村有承包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夫妻,应界定为农村居民,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

3、*、夫妻(含再婚)双方有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居民户口的,夫妻双方不予奖励。*、一方曾有工作单位、现领取退休金、养老金或享受城镇低保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户口返迁为农业户口的人员不予奖励。*、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村民委员会的,分别由其所在村登记申报。“两半户”家庭丧偶或离异现无配偶的,以本人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进行界定。2、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范围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前,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生

4、育的夫妻。界定夫妻生育子女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以其生育行为发生时,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依法办事。1979年7月14日10《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条例》(甘革发[1979]152号,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下发以前生育子女的夫妻,以到1979年不超过2个孩子,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为准进行界定。1980年至1982年3月1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具体政策的规定》(甘政办发[1982]105号)下发期间生育子女的,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关

5、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条例》中“每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不得超过两个(包括抱养或送给别人的孩子;再婚者包括双方前婚生育的子女)”的规定为准进行界定。1982年3月17日至1990年1月1日《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施行期间生育子女的,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具体政策的规定》为依据进行界定。是少数民族的,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具体政策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的暂行规定》(甘政发[1985]16号)为依据进行界定。1990年1月1日至1997年9月29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6、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1997年9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施行期间生育的,以《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生育调节和生育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界定。 1997年9月29日至2002年9月27日《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期间生育的,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关于生育调节和生育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界定。102002年9月27日以后生育的,以《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为依据进行界定。3、现

7、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曾生育子女符合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本人及配偶现存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含送养、寄养、判随前夫或前妻)和收养子女。合法收养子女(含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之前收养的子女,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并有生育史,现存子女合计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再婚夫妻双方均未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再婚前后生育子女的现存数合并计算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妻。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后子女合并计算。其中,婚姻关系多次变化的,因婚姻关系

8、产生的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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