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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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意义篇一:简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亮点与缺陷简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亮点与缺陷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法》逐渐开始出现各种不同的问题和缺陷,尽管我国目前《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思想和理念还在,不过其中很多内容已经无法满足社会政治发展的需求,因此应该对其进行有效的完善和修改。本文从行政诉讼法所作出的修改亮点与缺陷两个方面进行了阐释。关键词行政诉讼法司法监督行政机关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提案,这也是行政诉讼法实施多年来首次的修改,可以说意义非常重大。其不仅能够对当前的百姓同公仆之间的关系进行改变,同时

2、从另外一方面也有助于国家机构机制的重建,进而也表明了我国国家治理模式的变化。一、行政诉讼法的不足与完善(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意义篇一:简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亮点与缺陷简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亮点与缺陷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法》逐渐开始出现各种不同的问题和缺陷,尽管我国目前《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思想和理念还在,不过其中很多内容已经无法满足社会政治发展的需求,因此应该对其进行有效的完善和修改。本文从行政诉讼法所作出的修改亮点与缺陷两个方面进行了阐释。关键词行政诉讼法司法监督行政机关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修改行政诉

3、讼法的相关提案,这也是行政诉讼法实施多年来首次的修改,可以说意义非常重大。其不仅能够对当前的百姓同公仆之间的关系进行改变,同时从另外一方面也有助于国家机构机制的重建,进而也表明了我国国家治理模式的变化。一、行政诉讼法的不足与完善(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受案范围的规定存在的问题。具体来看,当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利用列举的方法来明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科学。虽然法律可以罗列无数能够进行受理的法律案件,但是其中或多或少都会出现纰漏,所以该手段对于受理案件的范围而言,非常的明确;其次一些基本权利无法被行政诉讼进行有效的保障。当前的受案范围中,其并没有把宪法同行政诉

4、讼法所必须保障的权利进行有效的融合,因此进而使得权利保护不力的情形。这对于司法机关而言,会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在受理案件中会不断的额外增设法律障碍,同时也让行政机关找到了逃避司法监督的环境和方法。因为《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的规定方面存在着相关的缺陷和不足,所以迫切需要进行修改和健全。2.修改了受案范围,将受案范围扩大。这次修改将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以及摊派费用的等其他相关的行政行为归入了受案范围。另外扩大受案范围是总体发展趋势,是这部法在制度建设上的一个巨大进步。其中进一步明确列举可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可以避免法院借口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不予受理,进而确保了普通大众

5、的切身权益。(二)行政诉讼法的管辖制度1.行政诉讼法管辖的现行规定和存在的问题在《行政诉讼法》中,其涵盖的管辖制度囊括了非常多的类别,譬如地域管辖以及其他相关的管辖类别,具体来分析,大致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是当事人在进行诉讼过程中,以及法院行使审判权两者之间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同时这些问题很难被解决;其次是较多的延续使用了《民事诉讼法》中有关管辖的具体内容。在行政诉讼制度刚刚建立的时候,这一规定不仅顺应了当时的发展潮流而且发挥了当时应有的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它开始逐渐显露出与现实的不符合性和不适应性。因此管辖制度必须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入手,全面的考量;再其次司法地方

6、化现象逐渐偏激化。众所周知,因为管辖原则其主要的目的并不是为法院严明的审判做保障,其仅仅只是实现官员相互之间的勾结而确立的。最严重的是出现了司法地方化,因为行政机关的审判受到了地方政府、人大、党委的非法干预和其他阻碍,这不单单在很大程度上会干扰到行政案件的审判公正性,同时其他相关的群体的合法利益也会受到巨大的损失。所以这对我国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进行改革和完善是相当有必要的。2.建议完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基本内容首先能够进行跨区域管辖。在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之后,高级人民法院就能够按照审判工作过程的具体情况,来明确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行政审判所面临的难题就是关于行政的干预。

7、由于一些基层法院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受到了地方和行政机关的制约,所以导致了一些案子判不好和判不来。本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可以说,极大的降低了法院的地方化缺陷对于公正审理的负面干扰;其次行政机关不能越权,影响或者干扰到法院立案以及其他方面的类似条款。尽管这没有较强的限制性,不过这在某种程度也表现了在新修订的行政诉讼中,对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呐喊。如果想要该条款成为现实的话,那么必须着手制定更加完善的制度,以期能够更好的将权利落实。(三)行政诉讼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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