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模板-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

债权转让协议模板-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

ID:9880491

大小:109.5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05-13

债权转让协议模板-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_第1页
债权转让协议模板-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_第2页
债权转让协议模板-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_第3页
债权转让协议模板-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_第4页
债权转让协议模板-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_第5页
资源描述:

《债权转让协议模板-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合同编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 与 (公司)     资产转让协议          日期:年月日22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6年月日在【北京】市共同签署。 甲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转让方)负责人:李娟注册地址:北京市崇文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1-4层邮编:100062联系电话:01087559962传真:01067177515 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专门收购商业银行及其

2、他金融机构或企业不良资产、并依法管理和处置该等不良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甲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2、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拟转让其受让于2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内蒙古地区的不良资产,并就此展开了相关的不良资产公开竞价出售活动;3、乙方为A.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B.合格的自然人,C.其他组织拟受让甲方拥有的内蒙古地区的不良资产,并就此参加了甲方组织的相关

3、不良资产公开竞价出售活动。经过公平、公正的公开竞价,乙方成为标的资产的受让方;4、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已同意转让,且乙方已同意受让与该等不良资产相关的所有债权、权利、权益、利益和收益及其从权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遵循实际履行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整体转让标的资产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应作如下解释:1.1标的资产:指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列明的由甲方在本次公开

4、竞价出售活动中转让的不良资产。该等不良资产为甲方自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受让的债权资产及甲方与债务人签署的《远期金融不良债权收购服务合同》(编号:COAMCBJ-YQSG002)、《融资顾问协议》(编号:中东京商财[2013]001)项下债权。标的资产中债权资产截止基准日本金余额为叁亿元(小写:300,000,000.00),利息为元(小写:)。1.2“债务人”,指本合同中标的资产的主债务人和/或担保债务人(单独或者合称“原债务人”)以及赔偿责任人,单独或者合称“债务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1所列明的原

5、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人或者经债务转移后替代或应当替代原债务人之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包括清算组织)、自然人的全部、部分或任一。本合同下的债务人不包括中国政府。1.3债权资产22:甲方对《资产转让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享有的并依法可向乙方转让的主债权及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权等附属权利。债权资产的法律形态可能多次处置后已经发生变化,可能为抵债协议项下取得实物资产所依据的债权。本合同中“债权资产”可能还包括超过主张权利法定期间的“自然债权”、对破产终结企业的债权(指对或有追加分配的期待权)以及其他形式的债权。1.4瑕疵/资产瑕疵:是

6、指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已经或可能存在的,对该等资产的价值及/或对有关该等资产的债权、权利、权益、利益和收益及其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事实上或法律上的瑕疵。1.5“费用”,指与标的资产的取得、管理、处置直接相关的支付,包括已经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报酬(律师费用、其它处置代理费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收取的费用(诉讼费/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等等,但不含人员工资和非对应本项目的办公费用。1.6账面价值:债权资产账面价值系指该等资产在基准日的本金余额。1.7资产文件:甲方从前手

7、接收的和接收后处置中形成的与确认或行使标的资产项下权利和利益有关的文件,如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和解协议、抵债协议、司法文件、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催收通知及回执。但甲方及其前手对相关标的资产的内部审批文件不包括在资产文件范围之内。 1.8处置费用:是指自基准日次日起的任何期间内,在处置本协议项下资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所有必要和合理的第三方费用,包括为资产管理、处置所发生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等。1.9前手:系指A.【】银行;B.【】公司。本合同中的“前手”并非票据法下“前手”的

8、法律涵义。1.10“追索权”22,指任何国家/地区法律下的任何请求权和/或诉权。包括但不限于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中或者债权转让中因瑕疵担保责任或者基于一般保证及承诺而可能享有的乙方对甲方和/或前手的赔偿请求权,因本合同中规定或者其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而产生的追偿权利,以及对中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