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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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缴纳流程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首次新增:身份证复印件。调入/续保:身份证复印件。停缴无需资料。补缴补缴期限和险种:可跨年补缴。所需资料:1、参保人身份证;2、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补交月份工资单及会计凭证;4、补交当月必须有个税申报记录。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补缴单位填报《公积金补缴清册》。报销流程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申领报销条件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1、符合以下年龄条件之一:(1)正常退休: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4)政策性提前退休: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破产的国有企业的职工、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矿山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在困难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可以提前5年退休。2、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其余的须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申领报销时限办理时限:当月办结,次月15日前发放待遇。所需资料1、《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3、参保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2张。4、个人档案(包括连续工龄确认表/退休费统筹年限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本人存折或卡(附开卡业务单或存取款业务单)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开户银行按各区社保机构要求)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7、申办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或可领取补贴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关部门批复材料。办理流程申办人达到申领条件的于当月25日前带齐资料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二、医疗报销流程申领报销条件新参保连续缴费满90天才可享受,中断缴费满30天,之后参保视作新参保。申领报销时限办理时限: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医疗费用划入参保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所需资料1、现场结算:参保人参保就医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2、零星报销:参保人就医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若市外就医需提供市外就医申请表(原件)、出院小结(原件)、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书、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意外伤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及外伤入院申请表(原件)、失业的提供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证(原件)。办理流程带齐申领资料到当地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即可。 三、工伤报销流程申领报销条件参保后24小时,符合工伤条例之内的都可以申报。申领报销时限办理时限: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被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通知所属区劳动保障局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局(简称社保分局下同),30日内向所属区劳动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同时向社保分局提供工伤报告书。所需资料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交通事故的);3、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书)、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4、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经住院及门诊治疗的);5、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办理流程带齐申领资料到当地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即可。四、失业待遇申请流程申领报销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本人要求离职、辞职等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报销时限办理时限: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后,在终止投保或劳动争议结案后60天内,由本人持下列证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手续。所需资料1、《失业证》;2、《佛山市职工社会保险手册》;3、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4、指定银行活期存折一个,并复印银行帐号;5、本人五分免冠近照1张。办理流程带齐申领资料到当地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即可。五、生育报销流程申领报销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享受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参保职工。申领报销时限办理时限:1、零星报销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生育费用划入参保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内。2、生育津贴申领受理后次月月底将支付费用划入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内。所需资料办理《就医确认凭证》所需资料:① 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 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③ 已加盖准生意见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 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准生证明)需到本市现居住地或男方本市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现居住地不在本市的,需到参保职工单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④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需注明预产期)原件;⑤ 1张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⑥ 长期驻异地工作(超过180天)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⑦ 因特殊情况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参保职工需到异地分娩的,或长期驻异地工作的参保职工需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还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生育津贴申领: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计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已发放全额生育假期工资的凭证;4、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5、顺产、难产分娩的需提供:婴儿出生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6、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7、流产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生育保险零星报销: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以下资料: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原件、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3.已加盖准生意见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准生证明)需到本市现居住地或男方本市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现居住地不在本市的,需到参保职工单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4.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5.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6.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7.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8.未参加本市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办理流程带齐申领资料到当地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即可。 六、公积金申领流程申领报销条件贷款条件:(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或以上。(3)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4)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5)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30%以上(含30%)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申领报销时限提取时限:租房提取不少于半年提取一次,其他项提取不少于一年提取一次。提取周期:12个工作日内。贷款周期: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所需资料贷款资料:1、身份证,已婚的需另提供结婚证;2、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3、市外职工(即在我市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情况证明》,具体格式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4、已缴购建房首付款凭据。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开发商出具的购房首付款发票;购买“二手楼”的,提供经承办银行确认的缴交首付款凭证或证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承建商出具的工程款收款发票。办理流程个人提交资料申请后,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审核通过后直接划入资金到个人银行账户。 关系转移一、社保关系转移转入《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转出1、向原参保地申请开具或提供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经组织、人事部门工作调动的,须提供商调函。二、公积金关系转移转入市外转入先由用工接收单位申报个人明细开设,开设后再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出具《接收证明》,由单位(职工)到转出地办理转入手续。(注:如能同时提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贷款、提取情况证明,今后办理贷款等业务可延续职工的缴存时间;如不能提供的,即缴存时间重新开始计算)转出市内转移用工接收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转出市外提交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以及市外接收单位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的《接收证明》(注明接收单位名称、资金转入的账号、开户银行),以便把个人明细资金准确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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