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办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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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支持和鼓励干部、职工购房,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以及《关于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的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人是

2、指受托人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借款人是指具备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身委托人提出借款申请的自然人。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或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职工,以在本市购买的自住普通住房作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行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的政策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具体办理;并代理委托人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权利与义务。年度贷款计划由

3、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  第六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或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职工。  第七条 贷款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二)具有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参加住房货币分配的证明;  (三)银行存款达到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0%以上(含20%);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签订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每年符合贷款条件的

4、借款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第三章 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 贷款额度。办理贷款,每笔贷款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借款人在离、退休年龄内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或所获得的住房货币分配补贴总额计算;其配偶、同户成员或非同户的直系血亲,经本人同意,也可以计算其份内额度;  (二)按不高于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计算;  (三)最高贷款额暂定为16万元。今后,根据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借款人可向委托人申请商业性购房抵押贷款,并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条 贷款期限最长

5、不超过20年。  第十一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二条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应到受托人处填写借款申请书,并连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交受托人审查。  第十三条 受托人审查同意后,将借款申请书连同有关资料送委托人审批。  第十四条 委托人审查批准后,借款人按规定办理房屋抵押及保险等有关手续,并与受托人签订借款合同。  第五章 贷款抵押、偿还  第十五条 借款人必须将所购住房用于贷款抵押。以预售房产(期货)作抵押,应将预售房屋合同和市国土房管局出具的抵押登记备

6、案证明交受托人保管,预售房单位在办好《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并交受托人保管之前,如借款人违约,预售房单位承担连带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责任。  第十六条 抵押房产的价值以具有资格的广州市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为准;未经受托人同意,借款人已抵押的房产不得再作其他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赠予。  第十七条 借款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同时,又申请了商业性购房抵押贷款的,对所购房产进行处分时,所得款项须按比例偿还。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到期的贷款本息,超过银行宽限期仍不偿还的,受托人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十九条 贷款采取按月偿

7、还方式。如借款人连续6个没有按借贷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通知预售房单位在30天内代为偿还。  第二十条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受托人应在三十日内将抵押房地产权证他权益文件退回借款人,并到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受托人可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分:  (一)借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之条款;  (二)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规定的条款偿还本息;  (三)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之条款。  第二十二条

8、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经协商采取作价转让或拍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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