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孝道传统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孝道传统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构建

ID:10308476

大小:59.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06

论我国孝道传统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构建  _第1页
论我国孝道传统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构建  _第2页
论我国孝道传统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构建  _第3页
论我国孝道传统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构建  _第4页
论我国孝道传统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构建  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孝道传统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构建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我国孝道传统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构建摘要:确立于儒家孝道思想下的以子女为义务主体的传统老年人照护模式,因日益严峻的人口情势而难以维系,亟待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基于此。一方面要积极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业已形成的、成熟有效的相关制度,另一方面要继承在我国流传了两千多年的儒家孝道思想。在不动摇传统子女赡养模式的前提下,通过将子女和国家共同作为老年人长期照护的义务主体、积极推进国家出资保障长期照护底线、设立强制性的专门的长期照护保险金制度等制度构建,建立起富有中国特色的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  关键词:长期照护;老龄化;儒

2、家孝道;制度构建    在世界范围内,老龄化问题已经非常严峻。与老龄化问题紧密相连的社会保障问题使任何一个国家都疲于应对。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未富先老”的人口大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显得尤为棘手。就目前的发展来看,仅仅依赖“孝道”所建立起的仅以子女赡养义务为主的传统模式已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迫切期待着新的制度来维系这一源远流长的民族传统美德。    一、西方发达国家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概要    (一)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理解  长期照护制度是从英文表达(Long-termCare)翻译而来的。该制度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立法实践中

3、逐步摸索出来的一整套用于精神、智力以及身体其他残疾而需要长期的一般性照料和专业性护理的人们的保障体系。由于在各国实践当中,老年人都是这一体系的主要服务对象,因此,长期照护主要针对的就是老年人的照护(通常所讲的养老问题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一体系通常包括资金保障体系、长期照护服务提供体系、国家长期照护服务监管体系等。    (二)西方发达国家的长期照护制度评介  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基本建立起各自的长期照护制度。由于传统和法律差异,各自的体系都不尽相同。英国由于其普通法体系,有关老年人长期照护的法律比较庞杂,但到目前,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

4、的长期照护体系。其主要通过国家医疗(NationalHealthService)和社会服务(SoeialSerrices)两个基本体系来实现老年人的长期照护保障。2006年,新的《美国老年人法》(TheOlderAmericansAct)颁布(自1965年颁布后又经历了十余次修订),该法较为完整地规定了有关老年人长期照护的基本制度,旨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老年人医疗、服务以及相关权利提供保障。另外,美国通过国家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使用国家财政为长期照护提供了部分资金保障。北欧国家瑞典主要有两部法律赋予其全体国民以享受长

5、期照护服务的权利。其中,1982年实施了《社会服务法》(SocialServicesAct),2001年修订实施了新的《社会服务法》。该法是一部强调个人享受地方社会服务权利的基本法律制度。1983年,瑞典实施了《健康医疗服务法》(TheHealinandMedi-calServicesAct),该法主要赋予其所有国民享受卫生医疗照护的权利。    二、我国传统模式的制度基础及其困境    我国仅以子女作为老年人长期照护义务主体的传统模式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传承。在古代以及近现代,该传统都对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保障作用。但是,如果要使这种“

6、孝道”传统和思想长久相传,承载它的制度就必须因时而变。    (一)古代“孝道”的法律传统和承继  我国春秋时期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在答子游问孝时曾提到,“敬而能养”是对孝的诠释之一。自古以来,在中国的法律文化里对老年人的尊敬和赡养就是不仅仅是道德上的大事,也是法律上的大事。其中,不按传统尊敬和赡养老年人便可以以不孝之名处置。早在周朝时期,“不孝”不仅是会被处以刑罚,而且其位竟居八刑之首,就连“乱民”也位之其下。时至秦汉,有老人告子女不孝,子女也会招致严酷刑罚。到了唐朝,这种孝的尊崇已经达到了极致,甚至连为父报仇、劫狱救父等涉及杀

7、人之罪也会因为其中带“孝”而被免于死刑处罚,正所谓“为孝而屈法”。“孝”在我国古代儒家思想影响下的法律体系中可以说是甚为重要,以至于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定在特定时候都要让道给孝。这些对于孝道的推崇不仅反映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反映出子女应当回报父母的基本伦理关系。可以说,对老年人的尊敬和赡养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里是根深蒂固的。  这样的传统在我国(特指中国大陆地区)目前的法律体系中仍然继承和延续着。按照传统,子女始终是老年人生活的依靠,老年人长期照护的质量也反映子女的孝顺程度。当然,较古代以刑罚为主要手段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对于赡养关系的调

8、整力度是宽松多了。现行婚姻家庭法主要关心给付赡养费用,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义务设定为其子女②的法定义务,然后对于违反该义务的行为,法律赋予老年人以赡养费请求权诉诸法院。这样的法律规定,贯彻了传统的子女为其父母长期照护的古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