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ID:10731383

大小:5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7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_第1页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_第2页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_第3页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_第4页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问题探讨一、当前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的弊端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以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为依据,以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为上限,保险保障基金采取事前筹集而非事后分摊方式进行提取,计入当期损益,起到税盾作用。保险保障基金在尚未使用之前,作为一项负债,由保险公司集中统一核算,由单个保险公司(而不是整个行业)集中使用、统一管理。然而当前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存在严重的弊端,其主要表现在:  第一,不符合会计理论的逻辑框架。在会计理论上,作为一项负债,必须有确定的债权人和到期日,或者债权

2、人和到期日可以合理地估计确定。而保险保障基金的债权人和到期日既非特定,也不能够合理地估计确定。  首先,保险保障基金没有特定债权人,也不能合理估计确定。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其他负债项目均具有确定的债权人或可以合理估计。如银行借款、应交税金、应付工资等。保险保障基金却没有明确的债权人。既然保险保障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国家是否能充当债权人的角色呢?如果国家能够充当债权人的角色,那么保险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的一项资产,其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将会流入国家,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从获取经济利益的方式上看,国家只能通过税收

3、、行政收费和国有资产权益分红等三种方式进行,保险保障基金显然也不属于上述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那么被保险人和其他债权人是否可以作为保险保障基金的债权人呢?保险保障基金只有当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濒临破产确需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时,需报经保险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支用,但这时已经不符合“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被保险人和其他债权人只有在清算假设基础之上才可以从保险保障基金中求偿。可见,保险保障基金不符合负债的第一个特性。  其次,保险保障基金“到期日”不确定,也无法合理估计。从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

4、条件上看,当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濒临破产时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方可动用。但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濒临破产的日期不能合理确定,也就是说,在正常经营条件下,预测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濒临破产的日期几乎不可能。因为此时的情况已不符合会计核算中的持续经营假设,而是建立在清算基础之上。当保险公司濒临破产时,保险公司同样要运用资本金、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权益性项目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这时运用保险保障基金和运用其他权益项目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在性质上并无差异,只是从保障程度上而言,由于保险保障基金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5、专户存储,并在投资方向上进行严格限制,所以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时更有保障。因此说,保险保障基金不符合负债的第二个特性。  第二,不利于准确反映保险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根据我国《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保险保障基金从保费收入中提取,计入当期损益。保险保障基金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在会计处理上设置“保险保障基金”和“提取保险保障基金”两个科目,分别属于负债类科目和利润分配类科目。期末,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借记“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科目,贷记“保险保障基金”科目。这种处理办法不利于反映保险公

6、司真实的财产状况和盈利水平。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十分迅速,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快,由于市场竞争因素和规模效益的存在,净利润并不随同保费收入同比例增加,而计入当期损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却按保费收入同比例提取(假设保险保障基金尚未提足至总资产6%),这样将会歪曲我国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水平。保险保障基金列作权益还是列作负债对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很大,尤其是对经营状况指标中的负债经营率、资产负债率和经营成果指标中的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成本率、社会贡献率等指标的计算产生影响,不利于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总结、评价和考核。

7、  二、对我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的建议  笔者以为,应将保险保障基金作为权益处理,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应作为有指定用途的盈余公积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这样才能对保险公司目前的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水平做出客观评价,对当前的保险公司监管指标体系才更具有相关性,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处于适度水平之上,防止偿付能力监管预警体系过度敏感化。  第一,明确保险保障基金的所有者权益属性。保险保障基金与其他权益项目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一般所有者权益项目不与特定的资产项目对应,而保险保障基金则与特定的资产项目对应。

8、保险公司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作为保险公司保护被保人利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需要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专户存储。保险保障基金的运用,仅限于存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购买政府债券。而根据相关规定,其他保险资金除了存入商业银行和购买政府债券外,还可以购买金融债券、中央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和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基金。其二,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目都是在完成所得税义务之后形成的,而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则是在税前进行的,由此起到了税盾作用(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