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概述

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概述

ID:11017035

大小:50.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09

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概述_第1页
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概述_第2页
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概述_第3页
资源描述:

《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概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概述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概述(一)商标反向假冒理论的发展商标反向假冒的概念源自美国1946年的兰哈姆法。该法第1125条第127款在界定这一行为时的一组词是ReversePassingoff,字面的意思是相反的骗卖或颠倒的骗卖。但是美国法院判例从1918年起,英国的法院判例从1917年起,就把反向假冒视同假冒加以制止。在反向假冒学说的发展过程中,判例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推动了反向假冒理论的不断发展演变。1929年第七巡回法院的一个判决直接地切中要害:在联邦电力公司诉福来克斯努姆案中[1],被告为原告制造的商品提供服务,在一次服务中,被告将原告的商标换成了自己的,这

2、就意味着被告制造了商品。法院认为:被告的虚假表述已构成了普通法中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贯穿了一个普遍问题:被告从他人制造的商品中获得商誉,通过不是他创造的商品,虚假地获得信用,对公众说谎。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不公平性,属于不劳而获。这种虚假的商誉违背了我们基本的公平理念,法律必须予以干预,以解决那些利用他人商品来建立自己商誉的问题。美国法院从众多干预形式中选择了反向假冒理论。广泛接受反向假冒之诉大约是在1980年。因素有二:第一因素是深受1977年对于法律重述的文章的影响。学者们对那个时期的案例予以分类和重述,特别是对因虚假信誉而可能导致损害的讨论,继续影响着今天的法院。第二因素是19

3、81年第九巡回法院在史密斯诉莫托诺案[2]中的观点。史密斯是一个演员,在一部电影中扮演一个角色,发行者将史密斯的名字从电影序幕和广告中抹去,而换成另一名演员的名字。非常悲痛的史密斯提出了几项请求,法院按照兰汉姆法的第43条第2项支持了原告,认为替换构成了错误说明或虚假表述。虽然,史密斯案不是承认反向假冒的首例,但法院的深入分析颇具影响力,随后为各个法院所采纳,法院开始将反向假冒之诉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形。如同史密斯案中的原告,许多作者或艺术家在不能辨认其作品时,就提起诉讼。法院将此理论,不仅适用于电影,而且还适用于书籍、歌曲、图纸以及其他艺术作品。许多案件已经认同:不管是再次销售还是

4、销售类似商品,商品的设计者或制造者,都可以反对虚假表述商品来源的竞争者。2003年6月2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一件涉及反向假冒的案件德斯塔公司诉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案做出裁决。[1]法院在对兰哈姆法第43条(a)项进行技术性分析的基础上,将商标法与专利法和版权法的各自职能进行对比,进而对反向假冒原则的适用做出了新的解释,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联邦最高法院在把握商标法、专利法和版权法各自宗旨的基础上,明确了反向假冒原则适用的合理范围。商标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免受欺骗;而版权法的目的在于保护作者的独创性。独创性不是商标法关心的问题,而版权法本身也体现了权利人与公众的利益平衡权利的

5、期限性。保护期满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不仅不受版权法保护,也不能以商标法为挡箭牌寻求法外利益,不能利用商标法中的理论禁止版权法己明确允许的行为。[2](二)商标反向假冒的概念要了解商标反向假冒,首先得知道什么是商标假冒。所谓商标假冒,指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与其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按照国外学术界的观点,商标假冒行为分为显性假冒(expresspassingoff)和隐性假冒(impliedpassingoff)。显形假冒,是指假冒者在未经商标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与商标权人享有专用权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自己制作或销售的商品上

6、使用,从而隔离了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与其贴附的商品在思想上的关联性,破坏了注册商标的最基本的识别区分功能,因而构成一种典型的商标侵权。隐形假冒是指假冒者利用他人享有专用权的商标引诱消费者,向消费者出示的是他人享有商标权的商品货样,但实际出售的商品却是自己的产品。这种行为使他人享有专用权的商标与假冒者的商品之间建立起了不正当联系,从而阻断了他人注册商标与其所贴附的商品在思想上的关联性,因此构成侵权。在这其中,显性假冒又可分为正向显性假冒(例如甲擅自将乙的注册商标使用在自己出售的商品上)和反向显性假冒(例如甲购买乙的商品,然后更换上自己的商标出售),隐性假冒又可分为正向隐性假冒(例如甲

7、向买主出示乙的货样,但实际出售自己的商品)和反向隐性假冒(例如甲购买乙的商品,然后在无任何标识的情况下出售,使人误认为乙的商品来源于甲)。我国《商标法》并没有关于显性假冒和隐性假冒的划分,上述正向显性假冒实际上就是通常大家所说的假冒行为,而反向显性假冒即《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反向假冒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三)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构成要件从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来看,反向假冒行为包括三个要件。第一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即擅自更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