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体系的知识产权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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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体系的知识产权定位——国际知识产权争议需要特别的仲裁规则吗?OntheIntellectualPropertyOrientationof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sArbitralSystem:NeedInternationalIntellectualPropertyDisputesSpecialArbitrationRules?钟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体系定位于国际知识产权争议的解决,这可以追溯到该仲裁体系的产生背景之中,更主要地体现于两套仲裁规则对保密

2、性、专业性和速度的强调。该仲裁体系十余年的实践证明了这一定位的适当性和可行性,也说明了特别的仲裁规则对知识产权争议当事人的吸引力。作为一个真正专业化和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体系,世界知识产权仲裁体系当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自20世纪80年代倡导用仲裁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争议以来,基于对知识产权争议特殊性的认识,国际社会对国际商事仲裁与知识产权争议密切结合的可能性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简称WIPO)*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教师,法学博士。W

3、IPO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其前身是由《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这两个公约的管理机构合并而成的“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1967年,联合国际局提议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年7月14日,51个国家的代表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签署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该公约于1970年4月26日生效,从而宣告了WIPO的正式诞生。同年12月,WIPO成为联合国的第15个专门机构。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WIPO的宗旨是:通过国家间的合作,并且在适当情况下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协作,以促进整个国际社会对

4、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保证该组织下的各类知识产权联盟在行政管理方面进行合作。据此,WIPO的主要职权是:鼓励缔结新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协调各国立法,以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承担或者参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行政管理;与要求在知识产权领域给予法律、技术援助的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提供有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培训和服务;收集并传播有关知识产权的情报等。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有183个成员国,管理着22项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和《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公约》。见于网址http://www.wipo.int/p

5、ortal/index.html.en(2006年7月访问)。仲裁体系便是这一探索实践的结果,它是仲裁应用于国际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最为集中和最为典型的代表,是二者紧密结合的一片“试验田”。那么,WIPO仲裁体系是如何反映国际知识产权争议的特殊要求的?十余年过去了,该体系是否取得了成功?国际知识产权争议真的需要特别的仲裁规则吗?WIPO仲裁中心将会有怎样的发展前景?这些都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一、WIPO仲裁体系及其产生背景(一)WIPO仲裁体系概述WIPO仲裁体系是1994年10月1日开始运作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执行机构

6、、程序规则、程序和仲裁员保障。WIPO仲裁体系的执行机构是WIPO仲裁和调解中心(TheWIPOArbitrationandMediationCenter,以下简称“中心”或“WIPO中心”),它隶属于WIPO国际局(the18InternationalBureauofthe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中心的主要职能是管理WIPO争议解决框架下包括仲裁在内的争议解决程序。在WIPO争议解决框架中,除了仲裁程序以外,还有调解、调解—仲裁、域名争议解决体系等,但仲裁以外的程序不是本文

7、的研究对象。另外,中心也承担着争议解决以外的一些职能,包括辅助当事人双方起草争议解决条款,以便使将来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WIPO争议解决体系处理;如果争议双方已经将争议提交给WIPO中心以外的其他机构处理,则应要求为当事人指定调解员或仲裁员等。对于希望用仲裁解决其国际知识产权争议的当事人来说,WIPO中心有两套程序规则供选择使用,即《WIPO仲裁规则》和《WIPO加速仲裁规则》(WIPOExpeditedArbitrationRules)(以下或称“WIPO规则”和“WIPO加速规则”),本文讨论的WIPO仲裁规则和条文,均

8、采2002年10月1日实施的文本。规则文本见http://www.wipo.int/freepublications/en/arbitration/446/wipo_pub_446.pdf(2006年7月访问)。前者可以称之为普通、标准或者常规仲裁程序,后者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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