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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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方案一、活动目标本次专项检查活动旨在强化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其所属船员的责任意识,提高船员值班质量和部分船载航行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能力,全力打击当前部分船舶值班高级船员人、证不符的违法行为,消除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息录入不规范或不按规定使用的现象。二、适用范围和活动时间(一)适用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明确要求安装AIS的船舶(包括国际航行在内的海船和内河船);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仅适用于中国籍沿海航行海船。(二)活动时间:2010年6月15日至2010年9月15日。三、活动安排(一)宣传准备阶段

2、(2010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各单位应及时向辖区航运企业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海事管理机构应结合自身辖区特点,制作宣传材料,对辖区内停泊、作业的船舶宣传相关法规及本次活动要求。各单位应组织海事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专项检查活动指南》的内容,并熟练掌握本次检查所涉及的相关法规。(二)活动实施阶段(2010年6月21日至9月15日)5。各单位对适用船舶实施专项检查活动。部海事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和专项检查工作研讨会,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思路。(三)总结上报阶段(2010年9月30日前)各单位应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部海事局。四、具体要

3、求(一)总体要求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结合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一并实施。如有证据显示已接受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的船舶存有配员不足或人、证不符的行为,海事执法人员可对前述船舶及其船员实施重复检查。AIS设备专项检查活动结合日常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一并进行。在检查中应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实施,在专项活动期间对AIS设备的检查须作为船舶初始检查的必查内容之一,各单位一般不对活动期间已接受检查的船舶实施重复检查。(二)关于船舶安全配员的特别要求1.实施船员名单申报制度。活动期间,船舶在办理进出港签证时,须提交《船员名单》。《船员名单》一式两份,加盖船章和船舶签证章后

4、,海事签证机构和船舶各留存一份。签证后船员发生变动,需向原海事签证机构提交原《船员名单》和更新后的《船员名单》,海事签证机构对更新后的《船员名单》签章和留存,并在原船员名单上“人员变更”标注“√”并加盖船舶签证章。《船员名单》应随船舶签证簿一同保存。船舶应确保提交船员名单真实准确。52.各航运企业应确保所属船舶按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配员足够合格适任的船员。船长应认真履行职责,在船舶开航前检查船舶配员情况,对于不满足配员要求,坚决不能开航。3.船舶应加强船员证书的管理,船舶不得使用不在船工作的船员证书办理签证手续,船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个人证书。4.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加

5、大抵港船舶和离港前船舶的抽查比率。海事执法人员应注意核对船舶实际配员与《船舶签证报告单》和《船员名单》中所记录的船员名单是否一致。对船舶配员不足或用虚假配员信息骗取签证的情况,应对船舶予以滞留和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盗用或冒用他人适任证书骗取签证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活动期间,对违法船舶的行政处罚原则上适用处罚上限,对违法活动负有责任的船长,海事管理机构应予以一次违法记分15分处理,并将情况及时通报船员发证机构。5.海事执法人员应根据《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检查表》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于本次专项检查应设有工作台帐(统计表详见附件3)。各单位应于

6、活动开始后每15天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在之后5日内上报部海事局。(三)关于AIS设备的特别要求1.对于外国籍船舶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检查,参照IMO5MSC.1/Circ.1252执行,检查结束后将发现的缺陷和其他检查项目缺陷一并填入《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或《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对于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和内河机动船的检查,参照《AIS设备专项检查表》。检查结束后将发现的缺陷和其他检查项目缺陷一并填写《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同时为船舶签发《AIS设备专项检查表》供船上留存备查。检查员应在《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上注明“2010AIS设备专项检查”的字样,并加盖安检专用章部分覆盖前述

7、标注。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进行处理。如发现船舶AIS设备在配备上存在缺陷,则应参照《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专项检查指南》,依照适用AIS的等级作出不同的处理意见。5附件1:船员名单船名:停泊地点:进/出港签证:人员变更□职务姓名证书编号船长签字及船章海事机构签章年月日时年月日时注:签证后人员发生变动,需重新提交此表,并在旧表□划“√”加盖签证章5附件2: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检查表船名初次登记号船籍港船舶类型总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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