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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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闽农林大学字[2007]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作为对学生各种奖励、评先评优、各类资助和推荐就业的基本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第三条 凡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权利和义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查和动态测量相结合,专业年级

2、测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五条 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文体测评三项,相应设立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四个测评分值。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的满分值均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文体测评分×10%。第六条 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安排在每年五月份进行,非毕业班安排在每年九月份进行。第二章 德育测评第七条 德育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诚实守信、遵

3、纪守法、集体观念、劳动表现、基础文明、社会工作等。第八条 德育测评公式:德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德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75分。第九条 德育测评奖励分标准如下:(一)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的,奖励10分,考核为合格的,奖励6分,其余的不加奖励分;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最高奖励分为10分;考核优秀的标准为: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主动承担校、院等各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学习成绩平均分居专业年级前15%,没有补考课程;所在宿舍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考核为优秀的学生干部比例不得超过学生干部

4、总数的20%;考核合格的标准为: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能完成本职工作,承担校、院等各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学习成绩平均分居专业年级前50%,一学年内补考课程在2门以下;所在宿舍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二)受荣誉表彰奖励分(文体类表彰竞赛除外):1、获全国荣誉称号的,奖励10分;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奖励8分;获校级荣誉称号的,奖励6分;获院、处级荣誉称号的,奖励4分;获校学生会荣誉称号的,奖励2分;获院学生会荣誉称号的,奖励1分;2、获国家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6分;获省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4分;获校级

5、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3分;获院、处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2分;获校学生会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1分;3、获全国性各类竞赛(不含科技、学术、文体类的,下同)一等奖的,奖励8分,二等奖的,奖励6分,三等奖的,奖励4分,其余酌情给予奖励1~3分;4、获省级各类竞赛一等奖的,奖励7分,二等奖的,奖励5分,三等奖的,奖励3分,其余酌情给予奖励1~2分;5、获校级各类竞赛一等奖的,奖励5分,二等奖的,奖励4分,三等奖的,奖励2分,其余酌情给予奖励0.5~1分;6、获院、处级各类竞赛一等奖的,奖4分,二等奖的,奖励3

6、分,三等奖的,奖励2分,其余的酌情给予奖励0.5~1分。7、在学生会等学生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的,酌情给予奖励0.5~3分;8、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荣誉称号或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三)积极参加其他活动的、出色完成组织安排的临时性社会工作任务或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的,每人次酌情给予奖励0.5~1分。(四)见义勇为者,每人每次加奖励分15分;第十条 德育测评分扣分标准如下:(一)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受到记过处分的每人次扣8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6分,受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4分,受到

7、校、院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二)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徇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4-6分;(三)未按规定参加升国旗仪式或其他集体活动的,每人次扣2分;(四)不履行内务卫生整理、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每人次扣1分;(五)不注重礼仪,穿拖鞋、运动短裤等进入教室、会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每人次扣1分;(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旷课1学时扣1分;(七)其他违反公民道基本规范或大学生行为准则的,视不同情节扣1~3分。第三章 智育测评第十一条 智育测评内容包括课程成绩(不包括体育课)和学习类活动。第十二条 智育测评公式:智

8、育测评分=成绩分+奖励分-扣分;(一)成绩分=该学年各课程学分积的总和/该学年各课程学分总和;其中,课程学分积=该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公共选修课除外);(二)课程成绩按实际分数计;补考成绩及格的按60分计,补考后仍不及格的,按补考后的成绩计;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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