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发展署「校园讲座实施计画」

教育部青年发展署「校园讲座实施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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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校園講座實施計畫」102年1月21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022260017號核定一、緣起為促進青年公共參與及志願服務,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規劃與學校合辦「校園講座」,由本署推薦之青年達人,至各高中職、大專校院,分享參與活動心得,以傳承青年公共參與及志願服務經驗與知能,同時宣導青年政策及措施,藉以激勵青年投入公共事務、關懷弱勢,提升青年價值及對社會的貢獻。二、辦理期間自計畫公告日起至11月30日止,各學校可逕結合相關課程,或配合校內(或院系)集會、慶典、社團活動規劃安排。三、實施對象全國各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四、辦理方式(採專題演講)(一

2、)辦理場次:預計辦理100場。(二)辦理對象:高中職及大專校院。(三)參與人數:每場至少60人以上。(四)講座人選:由學校就本署提供之青年達人名單,就近自行邀請擔任。(五)講座流程:1、一小時講座:請學校播放本署青年發展政策宣導簡報10分鐘、演講40分鐘、Q&A10分鐘。2、二小時講座:請學校播放本署青年發展政策宣導簡報10分鐘、演講90分鐘、Q&A20分鐘。(六)講座內容:本署青年發展政策宣導簡報,及青年達人分享自身參與志願服務、社區行動、政策參與、國際交流、壯遊台灣、職涯規劃等類別活動之經驗與心得。13五、申請方式(一)申請階段1、第一階段:請學校於4月3

3、0日前,提送2至7月講座申請表。2、第二階段:本署將再另函通知各校,提送8至11月講座申請表。(二)檢附資料1、學校申請公函2、講座申請表(附表1)(三)每校全年合計以申請3場次為原則,如仍有場次,則不受此限。六、活動配合事項(一)活動前1、各申請案經審核通過者,應確實依規劃時間辦理,最晚請於講座舉辦5天前,E-mail「講座確認表」(附表2)至本署指定信箱:irene@yda.gov.tw,並請來電確認(02)2356-6291唐小姐,以利寄送青年政策宣導資料。2、務必於邀請講師時,向其說明(1)講座方式及流程(2)確認「演講大綱」(3)鐘講費、交通費支付標

4、準及規定,並提供交通費來回票根,以利核銷。(二)活動中1、事前先進行簡報檔、電腦、撥放設備安裝測試,避免占用演講時間。2、講座開始前,應備妥「學生簽到表」(附表3),辦理簽到手續;倘參與人數太多,為節省簽到時間,可以班級為單位,列印學生名單(欄位含系所/班級名稱、年級、姓名),並請導師於下方空白處簽名,並黏貼於「學生簽到表」。3、講座開始,請學校撥放及介紹本署青年發展政策宣導簡報10分鐘,讓學生了解青年發展相關業務,並善加利用。4、場布格式請參照附表8。(三)活動後1、講座結束時,務必請講師於該場「講師領款收據」(附表4)上親自13簽名,並提供交通費來回票根,

5、俾憑本署核對撥款。2、請參與同學填寫「滿意度調查表」(附表5)並回收統計,統計結果請填入「滿意度彙整表」(附表6)。七、費用標準(一)講師鐘點費、交通費每場最高新台幣5,600元為限。(二)講師鐘點費:每小時新台幣1,600元(至多2小時)。(同一場次有2位以上成員出席時,鐘點費及交通費以1人計)。(三)講師交通費1、機票(需檢附票根)。2、高速鐵路以標準車廂票根報支(需檢附票根)。3、火車及公民營客運(需檢附票根)。4、捷運(需檢附購票證明)5、自行開車前往者,依同路段自強號或公民營客運之票價計費(需檢附票價表)。6、如無適當公民營交通工具可搭乘時,得搭乘計

6、程車(需檢附車資收據,含司機姓名、車號),每場合計金額最高不超過新台幣1,000元,但由學校接送者,不可報支計程車費。八、核銷請款(一)講座結束15日內,應檢附下列資料送本署辦理核銷1、學生簽到表(附表3)2、講師領款收據(附表4)、交通費票根。3、滿意度調查表(附表5)4、滿意度彙整表(附表6)5、該場次實際支出經費「領據」(附表7)6、匯款存摺封面影本。(如學校匯款帳戶為國庫機關專戶則免附)7、Q&A時間同學發言內容。(如有涉及相關部會事項,本署將函請相關部會配合予以回應)138、至少10張活動照片(燒成光碟)(二)彙齊上述資料,請掛號郵寄回本署(1005

7、5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五號13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公共參與組」,唐佩玲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標示『校園講座結案資料』字樣。(三)有關講師之鐘點費、交通費,請學校先行墊付,於上述資料寄達審核後,由本署逕撥實支金額予貴校指定帳戶。講師鐘點費之所得扣繳,統一由本署辦理。相關表件如下頁13(備函及檢附此表於4月30日前提送)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校園講座」附表1「講座申請表」第一階段(辦理期間:2月至7月)申請學校資訊學校名稱單位/系所/班級承辦人姓名承辦人職稱聯絡電話( )行動:E-mail學校地址郵遞區號□□□第一場講座規劃/預估經費辦理日期○月○日參與人數(至少60

8、人)舉辦地點講座主題講座類別□志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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