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ID:1368931

大小:273.00 KB

页数:71页

时间:2017-11-11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第4页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9号颁布日期:20040714 实施日期:20040901 颁布单位:农业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及其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招标投标、

2、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六条 农业基本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业基本建设管理队伍的建设,定期培训基本建设管理人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第二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71  第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

4、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  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  第十条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

5、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  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十一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

6、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十二条 重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审批前,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司局统一组织评估。具体工作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承担。  农业部根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结果、投资政策、投资规模、以往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第十三条 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权限对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和审批:  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农业部评估和审批;

7、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和审批,批复文件抄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四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五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农业基本建设申报审批程序,明确职责,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由

8、农业部另行制定。71  第三章 投资计划  第十六条 农业部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需要中央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示范引导性农业项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原则上须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和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