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

ID:13881516

大小:30.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24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_第1页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_第2页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_第3页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长朱小丹2015年4月1日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4—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长朱小丹2015年4月1日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4—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2、,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适用本办法。   各高速公路路段收费应当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   第三条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是指对全省范围内高速公路实行统一收费、系统分账的运营和管理模式。   第四条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网运营、统一清算、提升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高

3、速公路联网收费的规划、建设、运营实施行业管理。   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价格管理、监督,协助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工作。   第六条 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机构(以下简称结算机构)承担以下工作:   (一)拆分与结算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费;   (二)发行、管理非现金支付卡及电子标签,负责电子不停车收费的推广和应用;   (三)保障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拆分与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提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数据查询等服务。   第七条 省人民

4、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结算机构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   省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结算机构的有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条 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承担以下工作:   (一)建设、维护与管理所属收费路段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二)及时、准确、完整上传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数据。   (三)负责所属收费路段联网收费业务,确保不影响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正常运行。   第九条 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联合成立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章程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相关规则

5、,保障各路段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权益、约束各路段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履行相关义务,并接受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   第十条 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数据档案库,永久保留相关数据,不得截留、删除、伪造、篡改和泄露。   结算机构应当定期向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相关数据。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通行费结算数据存在异议时,结算机构应当配合调查核实,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数据与资料。结算机构发现通行费结算数据错误时,应当及时纠正。   

6、第十一条 结算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行费拆分与结算,并向区域内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定期公布联网收费数据等情况。   通行费的结算周期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结算机构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车型分类标准,将车辆信息写入电子标签。   电子标签由结算机构统一安装,并与所配套的非现金支付卡及登记车辆唯一对应。   第十三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向结算机构按时支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服务费。   第十四条 结算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共同

7、委托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现金清算的银行。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将当日收取的现金通行费缴入清算帐户。清算帐户由结算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清算银行共同监管。 —4—  第十五条 非现金支付卡实行实名制,按照结算机构的规定充值、交费、挂失。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使用非现金支付卡支付通行费的车辆给予优惠。   第十六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来车方向设置全省统一的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标识。   第十七条 结算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建立电子不停车收费基础设施,确保主线收

8、费站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数不少于两入两出,匝道收费站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不少于一入一出。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实施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建立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运营服务实施动态监管。   具体监管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妨碍车辆使用非现金支付卡支付通行费;   (二)无故关闭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