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拾遗之民法人身权及侵权行为

司法考试拾遗之民法人身权及侵权行为

ID:14120772

大小:39.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7-26

司法考试拾遗之民法人身权及侵权行为_第1页
司法考试拾遗之民法人身权及侵权行为_第2页
司法考试拾遗之民法人身权及侵权行为_第3页
司法考试拾遗之民法人身权及侵权行为_第4页
司法考试拾遗之民法人身权及侵权行为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法考试拾遗之民法人身权及侵权行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目录司法考试拾遗之民法人身权及侵权行为司法考试民法之民事法律关系司法考试民法——物权的排他效力司法考试民法:诉讼时效制度司法考试民法:人身权制度基本理论常用的几种除斥期间司法考试拾遗之民法人身权及侵权行为  一、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1)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特别友情提醒:这里不是侵犯隐私权,而是名誉权!]  (2)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  (3)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如果没有造成一定影响则一般不宜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4)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2、(5)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的。  二、姓名权的法律限制:  ①从事重要法律行为时使用正式姓名的义务;  ②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名字,不得故意造成姓名权冲突;  ③不得滥用姓名权。  三、名誉权区别于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情事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二者区别在于:  ①隐私权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名誉权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第101条);  ②隐私权内容具有真实性、隐秘性;  ③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在侵权行为认定上,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是侮辱、诽谤等贬低他人人格,降低

3、他人社会评价的行为,而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主要是不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向第三人披露他人隐私。  四、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侵害他人名誉权纠纷被告的确定:  (1)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  (2)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  (3)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五、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人人格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文章反映的问题

4、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内容的,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3)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六、因文学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按照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1)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3)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或者特定人的特定事实为描写

5、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4)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确认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  七、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  (1)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范围相当;  (4)公民、法人

6、因名誉权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5)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八、我国身份权体系:  ①配偶权;  ②亲子权;  ③家庭成员权(第104条);  ④荣誉权(第102条)。  九、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方式:  (1)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1)职务侵权行为;[国家机关]  (2)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1)建筑物致人损害;[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自己无过错免责]  2)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施工人]  (3)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环

7、境污染致人损害;[加害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有三种情形:一是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二是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三是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污染环境侵权行为无须污染人有过失。]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受害人故意免责]  3)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销售者、生产者]  4)饲养的动物造成的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受害人或第三人有过错免责]  5)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监护人]  (4)适用公平原则:  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应当根据公平原

8、则酌情处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