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案例分析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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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规划管理实例评析1)实例12001年12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个体工商户林××不服规划局和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作出判决,驳回上诉。至此,这起行政诉讼案以规划局和环保局的胜诉而告终。上诉人林××在未办理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00年6月份将其经营的精研塑料厂从该市××镇北海路搬迁至该镇新工业区,增设了8台切割机,新建了挤塑车间,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采取任何环境保护设施后即擅自将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规划局和环保局联合执法,经过调查、取证和组织听证后,于6月28日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市规划管理办法》、《××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上诉人作出责令停止生产、补办手续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林××不服,于2001年7月10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处罚决定。林××认为,自己是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建设单位;另外,工厂搬迁经营场所,增加小型生产设备不属于要经建设管理部门、计划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故不属于建设项目。评析: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划区范围内任何建设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都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报批,这包括单位和个人(个体经济和其他各种不同经济类型的开发活动)。因此,林××以个体工商户为借口,想跳过规划

3、报建程序,是明显不符合城市规划法的要求。另外,林××工厂的搬迁是不是属于建设项目,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城市建设项目是指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房屋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住宅建筑、仓储建筑等)、地下建筑、围墙建筑、大门建筑、小品建筑、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防洪工程、公用设施、铁路、地铁、公路、城市道路、桥梁、涵洞、机场、码头、广场、停车场、公园、城市绿地、市政管线等。林××工厂异地搬迁,涉及到建设用地的重新选址、建筑工程的重新设计、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问题,均需要重新按新建项目的规划审批程序进行报建。否则,就是属于违法建

4、设、违法生产,必须依法处罚。2)实例2随着“轰隆隆”的一串巨响,矗立在长江河道之内的××外滩花园l号楼顷刻间化为瓦砾灰烬,整个外滩花园7万m2的住宅楼也将相继炸掉,万里长江河道内最大的住宅建筑群终将灰飞烟灭。1994年,在××市政府提出开发“两江”、“两桥”,“以堤养堤,开发防汛产业”的背景下,某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在这片并不被看好的江边荒滩上投资建住宅楼(名为××外滩花园),规划滩地面积约80亩,计划建筑面积4.5万m2,经市计委批复同意,市规划局正式立项。1995年8月,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并提出,××外滩花园作为××市“两桥”开发的启动项目,省市

5、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支持,把启动项目建成示范项目,决定“由市防汛办提出防洪审批意见送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呈报市政府审批后发土地使用证”。1996年4月,××市规划局和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了“××外滩花园”项目,同时考虑到项目对防洪、泄洪可能产生的影响,向该公司提出了应采取的工程措施。1997年,外滩花园一期工程开工建设,1998年大洪水之后完工,建筑面积2.1万m2,145套住房全部售出。2000年元月,××市防汛办根据1995年省政府专题会议有关精神,在督促公司筹措缴清外滩花园项目范围内堤基隔渗工程全部款项的基础上,同意兴建二期工程。2000年

6、6月,省水利厅作了《关于×市江滩花园二期工程建设的批复》,原则同意外滩花园二期工程建设,并要求开发商建立防洪责任制。到2000年年底,二期工程竣工,拥有300余套房屋的5幢楼房组成,建筑面积达4.9万m2,已经售出近90%。2001年12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通知指出,外滩花园建筑违反了国家有关防洪法规,应坚决拆除此项违法建筑,这对长江防洪大局具有重要的意义。评析:在防洪堤内建住宅,明明属违法建筑,却取得了××市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也取得了最关键的水利部门的许可,谁应对这批违法建筑承担责任?经调查,此事主要由行政机关违法审批所造成,作为小区住

7、户的业主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开发商没有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审批许可,也不应承担责任。相关行政机关的违法审批主要表现在:(1)审批许可违背有关法规。一期工程于1997年开工,适用法律应为1988年国务院发布14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该省据此制定的《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门自称批准此项目的根据是:《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扩占的,应报经有审批权的县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河道专门管理机关批准”。从立法意图上讲,住宅不应属于“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建筑可能是码头、泵站或其他水利附属性建筑,如果住宅属于特殊情况,那“特殊情

8、况”还有什么意义?也就不需要制定河道管理条例了。而且《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在水域和洲滩内,禁止盖房。水利部门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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