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各科笔记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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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司法考试各科笔记整理版注:本口诀汇合往年各种资料,包括:司法考试记忆宝典(彩色电子版)、民法一十歌汇总、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等。由于内容比较多,难免会出现错误。请以上述的参考资料为准。目录一、民事诉讼部分(1)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6)三、刑法刑诉部分(9)四、民法部分(隋彭生老师汇总)(14)五、合同法部分(内容太多)(18)六、知识产权法部分(21)七、经济法部分(21)八、劳动法部分(23)九、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24)十、仲裁法部分(25)十一、商法部分(25)十二、国际经济法部分(28)十三、

2、法制史部分(29)十四、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30)民事诉讼部分  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  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  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对应法条  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  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  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不可看:不可抗力  他:其他情形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  口诀:为证智力复试  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  对应法条  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证言  

3、力:即利482012年司法考试各科笔记整理版注:本口诀汇合往年各种资料,包括:司法考试记忆宝典(彩色电子版)、民法一十歌汇总、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等。由于内容比较多,难免会出现错误。请以上述的参考资料为准。目录一、民事诉讼部分(1)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6)三、刑法刑诉部分(9)四、民法部分(隋彭生老师汇总)(14)五、合同法部分(内容太多)(18)六、知识产权法部分(21)七、经济法部分(21)八、劳动法部分(23)九、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24)十、仲裁法部分(25)十一、商法部分(25)十二、国际经济法部分

4、(28)十三、法制史部分(29)十四、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30)民事诉讼部分  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  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  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对应法条  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  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  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不可看:不可抗力  他:其他情形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  口诀:为证智力复试  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  对应法条  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

5、不符的证言  力:即利48,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  复: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试: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  口诀:为伊勿动专选贡品  表面意思:为了她不要动那些专门选来作为贡品的东西  对应法条  为,即危,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伊,即医,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  勿,即污,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的  动,动物致人损害的  专,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侵权  选,即悬,建筑物等及其上的悬挂物等致人损害  贡,即共,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  品,

6、产品责任四、无须举证的事实  口诀:朕自指定裁判  表面意思:我亲自制定裁判人员  对应法条  朕,即证,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自,自然规律及定理  指,通知,众所周知的事实  定,据法律或已知事实能推定的事实  裁,仲裁确认的事实  判,判决确认的事实五、先予执行的情形  口诀:贤婿筹款请御医行赡养  表面意思:你的女婿筹集资金请大夫是在履行赡养义务  对应法条  贤:即险,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  婿,即恤,抚恤金  筹,即酬,劳动报酬  款,用于购置生产原料或工具的贷款 

7、 请,即侵,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御,即育,抚育费  医,医疗费  行,立即制止某项行为  赡,赡养费  养,抚养费六、中止诉讼情形  口诀:他能抗枉法审(案)  表面意思:他能够对抗别人徇私枉法审判案件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能:一方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未定法定代理人的  抗,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无法出庭的  枉48,即亡,一方死亡,需继承人定是否诉讼的  法,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审,以正审案件为基础七、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口诀:不宜重特别堕落  表面意

8、思:不适宜重新特别堕落  对应法条  不宜:法院认为不宜的  重,发回重审的  特别:特别程序等  堕,即多,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过多的  落,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八、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先调解的情形  口诀:老公叫伙计领份债表  表面意思:老公让伙计去领一份负债表  对应法条  老,即劳,劳务合同纠纷  公,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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