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ppt案例整理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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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术语交货地点,风险界限运输保险报关运输方式交货性质EXW工厂货交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任何实际FCA启运地货交承运人买方买方分别任何象征FAS装运港船边买方买方分别水上实际FOB装运港船舷买方买方分别水上象征CFR装运港船舷卖方买方分别水上象征CIF装运港船舷卖方卖方分别水上象征CPT启运地货交承运人卖方买方分别任何象征CIP启运地货交承运人卖方卖方分别任何象征DAP目的地交货分别分别分别任何实际DAT目的地或港的集散站交货卖方卖方分别水上实际DDP目的地货交买方卖方卖方卖方任何实际贸易术语欧洲一公司与非

2、洲一公司签订了FOB合同,由欧洲公司向非洲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在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用吊装机械装运货物的过程中,部分货物包装被吊钩钩破,货物损坏。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检验并发现该损失,随即向卖方索赔。卖方答复买方,对该损失概不负责,该损失应该由装运港的装运部门负责赔偿。分析:卖方主张是不合理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因为在FOB项下,风险发生转移的时间为装运港船上,货物在装上船之前,风险由卖方承担,之后由买方承担。本案中的货物的损失发生在吊装过程中,是装上船之前的风险,所以应由卖方承担。美国出口商与

3、韩国进口商签定了一份FOB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2000公吨小麦给买方。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共装运了5000公吨。但载货船只在途中遇高温天气发生变质,共损失2500公吨。卖方声称其出售给买方的2000公吨小麦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认为根据FOB合同,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已经转移给买方,故卖方对损失不负责任。问:该损失由谁来承担?为什么?分析:在货物加上标志、或以装运单据、或以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将货物清楚地确定在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不能转移给买方。而本案中的出口商并未将货物特定化,5

4、000公吨中到底哪2000公吨卖给进口商不能确定,因此风险不应由买方承担。2005年1月5日,印尼某公司与非洲某国某公司签订一份FOB出口合同,合同规定交货期是6月10日。合同签订后,印尼公司积极准备货源,到6月10日,货源全部准备妥当。但非洲公司未能按期派船到装运港接收货物,接货船舶而是于6月30日到达装运港。但此时发现,一部分货物已经丢失。对此,非洲公司向印尼公司提出索赔。分析谁为货物丢失负责?分析:在FOB项下,保险费用以及办理手续由买方办理和承担,买方负责办理运输,所以,如果买方未向卖方提供

5、关于船名,装货地点以及时间的充分通知,或指定的船只未能及时到来,或者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则自规定的交货时间起由买方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显然,此案中买方未能及时装货,又未给予卖方充分通知,所以货物发生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本案中应由非洲公司承担损失。A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A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A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第二问:买方不合理,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买方委托办理租船订

6、舱属于代办性质,但风险和费用仍由买方承担,如果卖方租不到船也不承担后果,买方无权撤销合同或者要求索赔。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将有关单据寄交买方支付货款。过后,业务员才发现,忘记向买方发装船通知。此时,买方已经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因为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问:我方能否以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为由,拒绝买方的索赔?1)装运条件为CFR,保险由买方自理。如果我方按时发出装船通知,货物发生海上风险而损毁,买方如果已办理海运保险,就应该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如

7、果没办理保险,那么风险就应由买方自己承担。我方可拒绝买方索赔。2)如果买方没有及时发出装船通知,由此导致买方没有来得及办理海运保险,那么我方对此货物的损失也将负有一定的责任。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货运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试分析:合同中有关条款存在的问题。已经不属于了。1、CIF中有规定,风险以越过船舷为界

8、。国际惯例是货物越过船弦后,货物的风险和损失由买方承担,只要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船,就完成了他的义务。而【卖方保证货运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这点与CIF有矛盾。2、【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此点亦不符合CIF的规定,因为CIF中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应有买方承担,所以即使迟于2日到达,买方也无权取消合同或要求卖方退款。总费用=基本运费+各种附加费总和=基本运率×运费吨×(1+附加费率)基本运费=基本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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