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物和从物的关系

主物和从物的关系

ID:1518399

大小:38.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7-11-12

主物和从物的关系_第1页
主物和从物的关系_第2页
主物和从物的关系_第3页
主物和从物的关系_第4页
主物和从物的关系_第5页
资源描述:

《主物和从物的关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主物与从物1、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凡两种以上的物相互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的组合在一起,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配合主物的作用而起辅助作用的为从物。可见,尽管从物是独立的物,而非主物的构成部分,但它在客观上、经济上从属于其他物,补充其他物的效用。区分主物与从物,其意义在于: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对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以贯彻物尽其用原则。——《民法》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2页。2、关于主物与从物,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第68条规定,“非主物之成分,常辅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属于一人者,为从物。但交易上有特

2、别习惯者,依其习惯”。瑞士民法典第644条规定:(一)对物的处分,及于其从物。但有特别约定的,不以此为限。(二)前款的从物,系指依地方通常见解或根据所有人的明确意思表示,继续为主物的所有人经营、利用或保存,并通过连接或依其他方式与主物有关系的动产。(三)物为从物时,虽与主物暂时分离,但不失其性质。德日民法典有类似规定(德民第97条;日民第87条)。我国民法无主物、从物的概念,仅有关于“附属物”的规定。《最该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7条规定,“有附属物的财产,附属物随财产所有权移转而移转。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3、又不违法的,按约定处理”。此处的“附属物”,即是从物,“有附属物的财产”则为主物。()是您学习法律知识的最佳选择。由于主物和从物的结合能发挥较大的经济效用,所以对二者进行区别不仅可以避免资源的浪费,也可以维持经济效用的完整。——《中国物权法研究》梁彗星陈华彬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3、54、55页3、罗马法称主物和从物为resprincipales,称从物、孳息、费用和损害等为accessio或causarei。狭义的主物是从物的对称;作为孳息的对称则称为原物。本章为便于叙述,照顾内容编排,分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费用与损害三项加以说明。从物和孳息

4、,通常又称为附属物。主物和从物,是按物在相互关系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分类。这里,主物作为从物的对称是从狭义上理解的,不包括原物在内。在某一法律关系中相互关联而同属于一个人的两物,其中独立存在、并起主导作用的是主物;而附属于主物,辅助主物的效用,并通常随主物的转移而转移的则为从物。这种区分,对有体物和无体物均可适用。如锁是主物,钥匙是从物;债权是主物,抵押权、质权和保证是从物。——《罗马法原论》周木丹著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11页。房屋与窗户并不是主物与从物,这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因为不具有可分性,就象汽车和轮胎,张三和张三的手(如果张三死了的话).比如:

5、羽毛拍是主物、球是从物锁是主物、钥匙是从物自划船是主物、船桨是从物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陈绪国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条款,规定了从物随主物转让的原则和意思主义原则。条款是言简意赅的,需要认真解读的,恐怕仅运用几句话难以说明。本辞条,分析一下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一下辞条,介绍本条款耦合物的应用问题。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全称是“主物转让时从物与主物的现存关系和改变关系”。两者之间的耦合关系,有些是不能变更的,有些是可以变更但要设定限制条件的。当人们对于从物随主物转让的原则和意思主义原则举棋不定时,只能

6、从它们之间的耦合关系性质入手进行解剖。一、转让的规则“从随主转”是一个普适性的规则,一概为商家和消费者推崇。主物与从物之间的相互依赖性、聚合性和使用价值,决定了是否“从随主转”,决定了人们的价值取向。物权法肯定了“从物随主物一同转让”,是从大量的社会实践经验中得到的启示,并非纯物权理论的推定。主物,是指独立存在,有主要的使用性能特征,与同属于一人的他物耦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的物。从物,是主物的陪衬物、辅助物,能够独立存在,有次要的使用性能特征,与同属于一人的他物附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的物。法定的规则是,不允许在同一物的整体上和该物的成分上分设两个独立的物

7、和两个权利;然而,主物与从物之间的关系却不同,要么从物随主物一同转让,要么从物不随主物一同转让,二者必居其一。这也是本条款的主题思想。既然“从物随主物一同转让”,在一定的时候是这样的,一定的时候是那样的,到底以什么为准呢?答案是:如果存在刚性的规则,必须以刚性规则为准,其他的柔性规则服从于刚性规则;如果不存在刚性的规则,则以双方的意思自治规则为准。法定的规则的限制情形是,与担保物权的法锁原则一样,一旦主物权或者从物权被债权债务锁定,需要解锁和清偿债务以后,主物权的转让和从物权的转让才有可能是受法律保护的。二、主物与从物的耦合主物与从物的耦合,取决于主物对

8、于从物的需要程度和从物对于主物的贡献力量。两种因素的聚合,便达成两物的耦合。所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