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ID:15232136

大小:26.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8-02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_第1页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_第2页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_第3页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_第4页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文件浙江省 人 事 厅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人专〔xx〕45号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文件浙江省 人 事 厅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人专〔xx〕45号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能力建设,提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监

3、督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第三条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合格标准,由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确定。省人事厅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命题、公布考试结果和发证等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指导用书、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承办。第四条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场设在各设区的市。第五条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药学

4、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2个科目。药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药学综合知识,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3个科目。第六条 参加药学初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第七条参加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7年;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6年;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4年;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受聘担任药师2年

5、。第八条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有关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第九条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合格者,颁发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鉴印的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第十条 考前培训必须坚持考培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培训应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是否参加培训由考生自己决定。第十一条通过考试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按照相

6、关文件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下列条件聘任药师职务:1.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2.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担任药士职务满2年;3.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担任药士职务满4年。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可聘任为药士。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下列条件聘任主管药师职务: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内专业先

7、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2.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3.在国内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在市级及其以上学术会议宣读业内认可的专业论文;4.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或古籍资料,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并取得有效的合格成绩;5.能较熟悉地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按规定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且成绩合格。第十二条 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者;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8、者,并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可认定为主管药师。认定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第十三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第十四条 对有伪造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人员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损害服务对象利益或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并造成不良后果者,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