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西区工作委员会文件

中共中山市西区工作委员会文件

ID:1554261

大小:30.5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7-11-12

中共中山市西区工作委员会文件_第1页
中共中山市西区工作委员会文件_第2页
资源描述:

《中共中山市西区工作委员会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共中山市西区工作委员会文件西工委字〔2010〕81号关于林北泉的情况报告市委组织部:我区原办事处副主任林北泉因受贿罪于2003年2月23日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06年2月22日刑期届满。接到判决书后,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安排林北泉缓刑期间到区经贸办工作。2003年7月11日,我办向林北泉发出书面报到通知书,该同志签收了通知书,但是一直没有到单位报到,也没有到单位上班。2005年8月15日,区党工委组织委员郑凯宏和组办副主任范烈欣到林北泉位于粤海庄园的办公室与其谈话,要求其回单

2、位报到上班,否则按照规定缓刑期满只能予以开除。林北泉当时表示自己正开办公司,找到个人发展的平台,不再回办事处工作,并提出个人工作已经30年希望能够办理提前退休。2006年4月4日区党工委会议研究拟给予其辞退处分,2006年4月15日·2·区党工委组织委员郑凯宏和组办副主任范烈欣与林北泉协商,对方表示接受。但请示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朱其光科长表示按照规定必须给予开除。我们将上级意见告知林北泉时,对方表示坚决不接受,并多方向上级领导争取,提出办理提前退休的要求。林北泉于1959年2月7日出生,1975年8月

3、开始在沙朗镇参加工作,1975年8月至1979年12月在沙朗镇法庭工作;1980年1月至1986年12月在沙朗镇印刷厂工作;1987年1月至1988年11月在沙朗镇工交办工作,任副主任;1988年12月至1995年4月在沙朗镇建委工作,历任建委副主任、国土所所长、房地产建设开发总公司经理;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任沙朗镇副镇长;1999年8月至2001年在西区办事处工作,任办事处副主任。2002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8日被逮捕。2003年2月23日被判刑,2006年2月22日刑期届满。按

4、照林北泉的实际情况,对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并不符合办理提前退休的条件。对照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后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人函[2005]2157号)第一条“被判有期徒刑缓刑的人员考验期满后不恢复其公务员身份”,第二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如下办法酌情处理:一、开除。二、收回后以工人身份安排在工勤岗位,或安排在企事业单位”的规定,我们拟给予林北泉开除处分。特此报告。请批复。中共中山市西区工作委员会2010年9月10日主题词:干部情况报告中山市西区党工委办公室2010年9月10日印·2·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