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法(草案)

云南省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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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法(草案)(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发挥规划的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利用行为应当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将

2、实施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负总责。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19—第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建设用地“三界四区”空间管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发展边界和生态红线。第一章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管理第二条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坝区基本农田保护率、建设用地规模等。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坝区基本农田保护率、城乡建设用地

3、规模等为约束性指标,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等为预期性指标。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实施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不得突破约束性指标;应当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促进实现预期性指标。建设用地总规模中的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可以作为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使用;交通水利用地与其他建设用地可以相互调剂使用。第四条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原则上不得调剂;因区域发展定位、产业发展方向等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剂的,需严格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剂范围,调剂范围不得突破所辖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量的三分之一。—19—第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

4、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本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执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无用地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第一章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划定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基本农田。各级人民政府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任务外,可以多划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第三条对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使用山区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一)项目已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或基本农田多划后占建设项目清单;(二)州

5、(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民生、旅游等项目。第四条对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使用坝区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一)国家、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民生等重大项目;—19—(二)不突破州(市)坝区基本农田保护率;(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一条使用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使用方案,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合理性论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可在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内及时核减基本农田数量。经批准使用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时按一般耕地办理,不需补划

6、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按要求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占用基本农田标准缴纳税费、补偿被征地农民。第二条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交通、能源等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在建设用地预审后、用地报批前办理使用多划基本农田审批手续;其他符合使用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条件的项目,在建设用地预审前办理审批手续。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第一章建设用地合规性审查第四条—19—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土地用途,同时参考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土地用途分区、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和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等要

7、素,对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划的,不予批准。第一条建设项目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建设项目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内的;(二)建设项目选址在城镇规模边界以内,勘测定界成果与城镇规模边界的套合误差范围控制在7米以内或者地块面积误差控制在单个地块的5‰以内的;(三)在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的情况下,单个地块在城镇批次建设用地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的面积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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