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规摘录06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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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规摘录城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1987年7月21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颁发)第二条城市烟尘控制区,系指以城市街道和行政区为单位划定的区域内,对各种锅炉、窑炉、茶炉、营业灶和食堂大灶(以下简称炉、窑、灶)排放的烟气黑度,各种炉窑、工业生产设施排放的烟尘浓度,进行定量控制,使其达到规定的标准。第三条建设城市烟尘控制区的基本标准:(一)烟尘控制区内各种炉、窑、灶排放的烟气黑度以排放台(眼)计算,分别有百分之八十以上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其余部分的烟气黑度必须控制在林格曼三级以下;(三)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非采暖地区的大中城市,排放的烟气黑度和烟尘浓度,其达标率应当分别提高百分之十。第十条在烟尘控制区内排放烟尘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放烟尘浓度的数据,经验证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给合格证件。排放烟尘合格单位出现超标排放,应当收回其合格证件,并予以处罚。第十一条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消烟除尘设施必须纳入企业的正常管理,进行考核、维护,定期检修或更新。第十四条凡在烟尘控制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排放烟尘设施,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手续。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环境保护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加倍征收排污费、罚款、封炉等处罚。处罚的等级和金额可参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本规定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按国家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化学品第三章使用单位的职责第十二条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一)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二)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四)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五)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9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一)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标签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二)在其工作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危害安全与健康的资料(三)安全技术的培训包括预防控制及防止危险方法的培训和紧急情况处理或应急措施的培训(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第六章罚则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没有急救设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施行劳动部化工部关于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二三年十月九日1.2本技术政策所称废电池包括下述废物l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一次电池包括扣式电池可充电电池等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铅酸蓄电池以及其他蓄电池等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用电器具的专用电池组及其中的单体电池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过期产品等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混合下脚料等混合废料其他废弃的化学电源2电池的生产与使用2.1制定有关电池分类标识的技术标准以利于废电池的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和处理处置电池分类标识应包括下述内容需要回收电池的回收标识需要回收电池的种类标识电池中有害成分的含量标识3.3下列单位应当承担回收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的责任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制造商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进口商使用充电电池或扣式电池产品的制造商委托其他电池制造商生产使用自己所拥有商标的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商家3.5鼓励消费者将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送到电池或电器销售商店相应的废电池回收设施中方便销售商回收3.6回收后的批量废电池应当分类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工厂设施进行资源再生或无害化处理处置3.7废电池的收集包装应当使用专用的具有相应分类标识的收集装置5贮存5.3禁止将废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避免废电池遭受雨淋水浸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9 7处理处置7.1在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和堆肥处理的城市和地区宜进行垃圾分类收集避免各种废电池随其他生活垃圾进入垃圾焚烧装置和垃圾堆肥发酵装置7.2禁止对收集的各种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7.3对于已经收集的目前还没有经济有效手段进行再生回收的一次或混合废电池可以参照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贮存要求对其进行安全填埋处置或贮存在没有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地区可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的要求建设专用填埋单元或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专用废电池贮存设施将废电池装入塑料容器中在专用设施中填埋处置或贮存使用的塑料容器应该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的特性必须完好无损填埋处置的还应满足填埋作业所需要的强度要求7.4为便于将来废电池再生利用宜将已收集的废电池进行分区分类填埋处置或贮存7.5在对废电池进行填埋处置前和处置过程中以及在贮存作业过程中不应将废电池进行拆解碾压及其他破碎操作保证废电池的外壳完整减少并防止有害物质的渗出。环发[2000]241号关于建筑施工现场附近堆放砂石、灰土等物料造成扬尘污染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建筑施工现场附近堆放的沙石、灰土、搬迁渣土造成的扬尘污染应由哪个部门处罚的请示》(鲁环发[2000]38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2000年4月29日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1条明确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违反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第46条第(四)项给予处罚。第42条规定,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其它防护措施。违反规定的,可按第56条第(三)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根据以上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的建筑施工现场附近堆放砂石、灰土以及搬迁渣土等物料,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6条和第56条的规定予以处理。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十一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禁止使用三氟三氯乙烷作为清洗剂的公告环函〔2004〕449号为保护臭氧层,国际社会于1987年制定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我国于1991年6月加入了《议定书》(伦敦修正案)。按照《议定书》的规定,我国应自1999年开始逐渐削减并最终完全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修订案)》规定了相关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计划和淘汰目标,并确定了采用行业整体淘汰的方式。根据《中国清洗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整体淘汰计划》,我国应在2006年1月1日前不再使用三氟三氯乙烷(CFC-113)作为清洗剂。为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实现淘汰目标,现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使用三氟三氯乙烷(CFC-113)作为清洗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督促和协助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CFC-113的淘汰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特此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二○○四年十二月七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9 环发[1999]246号关于印发《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污染源监测是指对污染物排放出口的排污监测,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利用排放点监测,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效果监测,“三同时”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现有污染源治理项目(含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第四章污染源监测管理第十三条排污单位所在地环境保护局应根据排污单位的行业特点、环境管理的需要、排放污染物的类别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排污单位在对其污染物排污口、污染处理设施进行定期监测时,应监测的项目、点位、频次和数据上报等要求。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可委托当地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测站或经环境保护局考核合格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和现有污染源治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局申请“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或治理设施的竣工验收监测,监测由环境保护监测机构负责实施,其监测结果是验收的依据。第五章污染源监测设施的管理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将已安装的污染源监测设施的维护管理纳入本单位管理体系,遵守下列要求:(一)污染源监测设施应与本单位污染治理设施同时运行,同等维护和保养,同时参与考评。(二)对污染源监测设施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分析化验制度。(三)建立污染源监测设施日常运行情况记录和设备台账,接受所在地环境保护局的监督检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已于2005年8月18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第十四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二○○五年八月三十日主题词:环保法规化学品令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办法。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第九条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制度,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计划并依法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品名、成份或组成、特性、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信息。第十五条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第十九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建设或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发生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按照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9 国家环保总局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1月8日国务院令第19号发布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第四条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第五条土地复垦工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第九条有土地复垦任务的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应当包括土地复垦的内容;设计文件应当有土地复垦的章节;工艺设计应当兼顾土地复垦的要求。第十条土地复垦应当充分利用邻近企业的废弃物充填挖损区、塌陷区和地下采空区。利用废弃物作为土地复垦弃填物,应当防止造成新的污染。第十一条复垦后的土地达到复垦标准,并经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复垦标准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确定。第十四条企业和个人对其破坏的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国家不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除负责土地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支付土地损失补偿费。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条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编制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二)分阶段达到的水质目标及时限;(三)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控制区域和重点污染源,以及具体实施措施;(四)流域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第四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企业事业单位超过国家规定的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时,还应当写明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因及限期治理措施。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需要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并写明理由。环境保护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并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的,视为同意。第六条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第八条对依法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水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总量控制计划分配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该水体的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应当确定需要削减排污量的单位、每一排污单位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及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需要削减的排污量以及削减时限要求。第十一条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确定的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并安装总量控制的监测设备。第十九条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9 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或者减少排污,并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作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经济损失、人员受害及应急措施等情况的初步报告;事故查清后,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作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危害、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以及事故潜在危害或者间接危害、社会影响、遗留问题和防范措施等情况的书面报告,并附有关证明文件。环境保护部门收到水污染事故的初步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第二十一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适用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内的水质,适用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第二十二条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保护,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超过国家规定的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第三十六条矿井、矿坑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应当在矿床外围设置集水工程,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第三十九条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含有高、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向水体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或者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六)企业事业单位利用溶洞排放、倾倒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排放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七)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1996年9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植物的保护发展和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第三条国家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二章野生植物保护第九条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生长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9 第十条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的野生植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十一条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在其他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或者设立保护标志禁止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征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三章野生植物管理第十六条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采集证的格式由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8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国家鼓励支持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第七条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建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储存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审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方可批准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9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五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十七条产品应当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可以回收利用的产品包装物和容器等回收利用第二十一条对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第二十二条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三节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第三十六条贮存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第三十七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第四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第四十二条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五十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7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9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十五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六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七条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第二十七条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五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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