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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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在推动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就迫在眉睫了。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专利权实质上就是保护专利权人的智力成果,然而除了保密专利外,其他的专利在申请过程中都将公布于众,随之面临的就是各种侵权行为的出现。由于专利侵权案件损害赔偿额确定的最主要依据是当事人提供的案件的相关证据,然而通常专利侵权案件中当事人举证困难,因此如何确定公平合理的赔偿额就成了法院审判过程中的一大难点。我国从立法及司法解释等方面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问题虽有一系列相关规定,但各种新的专利侵权现象不断涌现,面对诸多新情形,由于现行法律

2、没有对其作出详细的规定,使得对其行为的性质就难以界定,即使确定了侵权性质,由于法律规定的不足,损害赔偿额计算所要考虑的因素就难以找到明确的标准,使得现行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在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所以,必须从我国具体实际出发,完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一、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概述(一)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涵义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是侵权人通过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专利权人的财产损失或精神利益损失,依据现行专利权法侵权人应当负有赔偿义务而向专利权人承担损失赔偿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及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理论,其通常包含以下三项含义:首先,它是权利人与侵权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

3、系,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财产上或精神利益上的损害,权利人因此享有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的权利,而侵权人则负有向权利人赔偿损失的义务。其次,它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制度,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任何个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只要侵犯他人的合法专利权,造成了专利权人的任何损害,都应当赔偿其损失。11最后,它是一种具体的民事责任形式,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利益的损害就应当负有赔偿义务,如果其不履行应负的义务,那么权利人就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强制侵权人履行赔偿义务的民事责任。(二)专利侵权损害的赔偿范围专利侵权损害的赔偿范围是指专利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所遭受到的全部实际

4、损失的范围。其一般包括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专利权人为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1、财产损失对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应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的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专利权人现有财产的减损。而间接损失是指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可得利益的丧失。此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了权利人无法利用其专利进行预期要进行的经营活动而导致的损失。该损失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它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而不是现实的已得到的利益,也就是说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它只是具备获得财产的可能性。第二,该可得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非权利人凭空捏造的、虚假的。第三,该可得利益必须在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的直

5、接影响范围之内。2、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将此项费用计算在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的前提是专利权人提出明确的请求而非法院主动将其计算在赔偿范围之内,专利权人提出请求后,法院再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其计算在损害赔偿范围之内。二、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一)全面赔偿原则11全面赔偿原则是指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受害人财产的实际损失和精神利益的实际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我国专利法就

6、采用了这一原则,其理想结果是通过这一原则在审判过程中的体现,既要达到权利人的损害得到全面赔偿,又要保证权利人不会因侵权行为的赔偿而获得不应有的额外收益。这一原则体现了民法恢复原状的要求。全面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行为人的行为所直接造成的受害人的财产减少,而间接损失是受害人预期的可得利益的损失。全面赔偿不仅要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还应当包括受害人为恢复权利,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赔偿。通过全面赔偿使受害人的权利状况恢复到未受侵害的情况下正常发展所应具备的状况。(二)不让侵权人获利原则不让侵权人获利原则是指人民法院或者专利管理机关在确定专利侵权赔偿额的时候,以不能让

7、侵权人通过擅自实施他人专利而获得非法利益的目的来确定赔偿额的原则。我国《专利法》第65条第1款有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这一规定就是对该原则的立法体现。通过这一原则确定的损害赔偿额,考虑的不是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有多少,而是以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多少利益为标准来确定损害赔偿额。之所以要规定这一原则,是因为任何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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