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劳动密集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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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安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吸取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火灾教训,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市政府同意,自即日起至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健全监管台账,完善公共消

2、防设施建设,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彻底整治和消除企业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及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一)整治范围全市从事物流仓储行业、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制药、纺织、服装、玩具、皮革、家具、电子通信设备等制造业、员工总数超过10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作坊。

3、13(二)重点整治内容1、企业、作坊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2、企业、作坊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是否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3、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4、厂房、仓库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5、企业厂区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障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

4、有效;6、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并面向全体员工公布,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实施演练,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知识。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有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三、整治措施(一)企业自查自改13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发布公告、召开会议等有效形式,发动本地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开展全面的

5、自我检查。相关企业、作坊要建立由法定代表人牵头的消防安全组织,对照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逐条逐项查核登记,标记有无。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二)乡镇排查摸底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村(居)委会对本地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进行逐个排查,摸清企业名称、地址、性质、规模、是否办理工商登记和消防手续、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驻本地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进行一次

6、约谈,督促其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三)部门督导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确认消防安全违法的企业依法采取处理措施,同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信、住建、农业、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涉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立即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工作台账,并反馈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四)政府督办整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非法违法建筑13,各县(市、区)政府要

7、严格整改标准,责成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亲自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不积极、进度缓慢的单位,有关人民政府必须亲自督办落实。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集中连片、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当地政府应当确定为区域性火灾隐患,组织规划、国土资源、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四、组织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12日前)。各级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发布社会公告,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8、。(二)排查摸底阶段(2014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各级要立即发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全面清查本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的底数,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排查登记表》,于12月18日前报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登记造册,由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后,在报送上级政府的同时,分别抄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三)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3月15日)。各企业、作坊落实整改责任,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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