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

ID:18483515

大小:62.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9-18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_第1页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_第2页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_第3页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_第4页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_第5页
资源描述: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沈阳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发二〇〇九年四月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沈阳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发二〇〇九年四月关于印发《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和《沈阳市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沈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沈政发[1999]8号)精神,现将《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院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沈阳市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        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九日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   根据沈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沈政发[1999]8号)精神,改变住房实物分配体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实施范围   全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新民市,辽中、康平、法库县除外)的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无房和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下同)未达到控制标准,且夫妻双方年收入4万元(含4万元)以下职工。第二条 住房分配货币化方式(一)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式。    对

3、象是1999年5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由职工本人按月平均工资的15%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20%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后将适当调整缴存比例。对此类人员,单位不再为其解决住房。职工购房时,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一次性支取使用。(二)购房补贴方式   对象是1999年4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其中,对参加工作年限满25年以上的职工购房时,可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对工作年限不满25年的职工购房时,可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购房补贴,差额部分在以后工作年限中由单位根据财力状况再分次或一次性给予补发。职工购房时,已缴存的住

4、房公积金本息可一次性支取使用。第三条 购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   一般工作人员60平方米;科级及相当职级人员85平方米,处级及相当职级人员105平方米;局级及相当职级人员140平方米。职工取得购房补贴后,其实际购房面积可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自主决定。第四条 购房补贴标谁   由市政府按照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工龄、住房面积标准和当年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等因素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1999年我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产售价为每平方米2300元,职工每平方米面积补贴额为760元,职工购房工龄补贴额按每年每平方米6元计算。苏家屯区、新城子区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购房补贴标准,应结合

5、本地区实际测算确定,报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第五条 购房补贴的计算方法   购房补贴由购房面积补贴额和购房工龄补贴额两部分组成。(一)购房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按市政府每年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平均售价除以2与职工每平方米和平均负担额之差确定。每平方米的职工平均负担额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除以60平方米计算。 购房面积补贴额计算公式:购房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住房控制面积-现有住房面积)(二)购房工龄补贴额:按市政府每年确定的每平方米工龄补贴额与我市职工建立

6、住房公积金(1994年)的工龄和职工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计算。      购房工龄补贴额计算公式:      购房工龄补贴额=每平方米工龄补贴额×职工购房工龄×(住房控制面积-现有住房面积)(三)补贴额为购房面积补贴额与购房工龄补贴额之和。购房补贴额计算公式:购房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工龄补贴额×职工购房工龄)×(住房控制面积-现有住房面积)第六条 购房补贴发放方式   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按照职工本人职级、购房工龄和住房补贴面积分别计算发放。第七条 购房补贴的审核   实施购房补贴的单位,要建立职工购房补贴个人档案。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核定发放购房补贴人

7、数和补贴金额,对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填报市统一印制的《购房补贴申请表》,由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发放。第八条 购房补贴的资金来源   购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从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及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扣除维修基金)中划转解决。财政拨款的由财政纳入预算;各级财政部门和实施单位要在保持原有住房建设资金不减少的前提下,做好资金的核定划转工作。第九条 购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实行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式的,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购房补贴方式的,购房补贴资金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职工购买住房申请使用时,以转账形式划转售房单位。购房补贴不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