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ID:18896193

大小:102.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9-26

上传者:U-2910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_第1页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_第2页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_第3页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_第4页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业务手册14 目录一、前言………………………………………………………3二、审批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3(二)实施机构………………………………………………3(三)审批依据………………………………………………3(四)审批条件………………………………………………6(五)审查材料………………………………………………7(六)设定依据………………………………………………8(七)审批时限………………………………………………9(八)审批咨询………………………………………………9三、审批流程(一)申请材料………………………………………………10(二)材料补正………………………………………………10(六)审批流程图……………………………………………10(七)节能登记表……………………………………………10四、投诉举报…………………………………………………10(一)受理岗位和职责………………………………………10(二)投诉举报的处理………………………………………10五、有关说明………………………………………………1114 一、前言本业务手册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4年本)的通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与文书等内容。二、审批要素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实施标准和范围、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批后监管部门、审批收费、审批咨询等。(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编码:(二)实施机构: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三)审批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年7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部分第一、二条 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14 (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二)规范政府核准制。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2013年12月2日发布)第一部分第一条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十二、外商投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5000万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3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3.《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04〕11号令,2014年5月14日发布,2014年6月14日施行)第一章第二条 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14 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04〕12号令,2014年5月17日发布,2014年6月17日施行)第二章第四条 根据《核准目录》,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为:(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三)前两项规定之外的属于《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所列的外商项目,按照《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目的规定核准。5.《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4年本)的通知》(青政发〔2014〕16号,2014年5月22日发布)第十二条:“外商投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5000万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除跨区、市及需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其余由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6.《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下放事项的决定》(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23号,2012年12月21日公布,  自14 2013年2月1日起施行)三、青岛市下放至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投资、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 项目属性:许可 下放方式:委托 下放标准、范围:除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外下放。1.四市能够综合平衡外部条件的,非跨区(市)实施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扩大到3亿美元以下,其中需要办理进口设备或采购国产设备抵税、退税和免税的项目,仍按原办法办理。2.除需综合平衡外部条件和国家、省、市有明确要求的项目外,四市投资主管部门享有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需报送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四市投资主管部门初审,经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转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四)审批条件申请项目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属于《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3.外资投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4.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5.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6.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7.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4 8.外商投资项目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设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2013年12月2日发布)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12号令,2014年5月17日发布,2014年6月17日施行)第三章第十六条:“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条件是:(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五)审查材料申请项目核准,应当向市发改局审批科提交下列材料:1.有资质部门编写的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2.建设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原件1份。3.土地预审意见书原件1份。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原件1份。14 5.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有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6.建设项目合理用能审查意见原件一份。7.营业执照副本一份。8.房地产开发项目需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9.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应提交的其他附件。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设定依据:一、《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11号令,2014年5月14日发布,2014年6月14日施行)  第二章第九条 项目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四)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14 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12号令,2014年5月17日发布,2014年6月17日施行)第三章第十条 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六)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七)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九)审批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十)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一)审批咨询: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科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14 三、审批流程(一)1.申请材料: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改局窗口,地址:红旗东路1号,联系电话:0532—88397319。2.受理:受理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3.审查材料: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4.踏勘;到现场实地查看。5.核准:对项目作出核准的批复。(二)材料补正: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有关材料,并予以协助。(三)审批流程图:见附件一。(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及节能登记告之书:见附件二、附件三。。四、投诉举报(一)受理岗位和职责:市发改局办公室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市发改局行政审批处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二)投诉举报的处理1.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2.对网络投诉举报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3.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4.对投诉举报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14 5.对一般投诉举报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重要投诉举报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6.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一般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党政纪处理和以其它方式进行追究的,应当作出初步核查报告,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应当告知投诉举报者向有管辖权限的投诉举报工作机构投诉举报。7.市发改局办公室经过初步核查,认为需要立案调查的按照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并回复投诉举报人;8.对收到的举报事项,市发改局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处理后,应各自分管领导报告处理结果,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了结。处理结果不合规范要求的,责令承办责任人重新处理;9.受理投诉举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纪律。五、有关说明本业务手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14 附件一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工作流程项目单位提报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上报青岛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出具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新建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对申报项目有关材料进行审查上报青岛发改委、国家发改委项目单位提报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科服务电话:0532-88397319监督电话:0532-8839730114 附件二平度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填表日期:年月日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通讯地址负责人电话建设地点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投资万元投资管理类别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所属行业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设备数量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成后经济效益情况年耗能量能源种类计量单位(((()年需要实物量参考折标系数年耗能量(吨标准煤)电万千瓦时1.229(当量)3.0077(等价)柴油吨1.4571蒸汽吨0.094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等价)耗能工质种类计量单位年需要实物量参考折标系数年耗能量(吨标准煤)水万立方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当量)(等价)项目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项目产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我单位对本表中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本意见仅对项目能耗提出,不涉及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过程中严禁使用高能耗和属于淘汰的设备及生产工艺,改变登记事项的要重新申请登记。项目试运行前应向我局提出竣工节能验收。(签章)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联系人:郭宣智联系电话:8839731914 附件三平度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批告知承诺书一、行政机关告知内容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批向申请人告知如下:(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二)申请条件:除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定的必须由国家审批的项目,民用建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外的所有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合理用能审批。(三)申请材料:1、平度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登记表;2、平度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批告知承诺书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或设备、能耗计算过程、经济效益分析等);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及审查意见;5、有关节能涉及标准和规范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四)其它:所有项目在项目建设完成试运行前,应该按用能登记的审批权限向我局提出合理用能竣工验收申请,不申请开工生产的,由企业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二、申请人承诺内容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建设地址:_________本企业(人)作出以下承诺:(一)本企业(人)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二)本企业(人)承诺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试运行前,向贵机关提出合理用能竣工验收申请,随时接受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关于合理用能的检查。(三)本企业(人)保证《平度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登记表》的真实性。(四)本企业(人)承诺对本企业(人)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人(签章)年月日注:1、本承诺书空缺内容需手工填写。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1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大家都在看
近期热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