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

安监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

ID:19145684

大小:50.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9-27

安监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_第1页
安监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_第2页
安监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_第3页
安监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_第4页
安监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安监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库车县安监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建设公正、透明、高效的安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听证,是指我局在作出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听取和收集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第三条 重大决策听证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全面、高效、便民的原则。第二章 听证事项第四条 重大决策涉及

2、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组织听证,但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起草和制定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二)作出重大处罚时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听证程序;(三)本局认为应当听证的其他决策事项。第三章 听证组织第五条 安监局对拟作出的重大决策负责组织实施听证。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听证事项,必须主动启动听证程序。拟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重大决策的,由牵头机关或者主办机关组织听证。 第四章 听证程序-11-第六条 拟作出的重大决策在举行听证前,应当报安监局执法

3、监察大队进行法律审查,涉及到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还应当邀请有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第七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应面向社会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具体规定的听证,从其规定。第八条 听证会举行10个工作日前,通过告知形式向社会公告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在听证会举行7个工作日前,确定听证代表,并向社会公布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及听证代表名单。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拟作出的决策属于应当听证而未启动听证

4、程序的,可以向我局或者县政府法制部门提出举行听证的申请。听证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载明申请听证的事项、理由、申请人基本情况等内容。收到听证申请书后,应当及时组织研究,对于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对于不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 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旁听人等。听证主持人由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听证记录人由本局指派;决策发言人由主办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5、;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并经我局确认。-11-第十一条 听证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主要从以下人员中产生:(一)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四)熟悉听证事项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助理及法律工作者;(六)我局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前款第(一)、(二)项的听证代表主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前款第(三)

6、、(四)、(五)(六)项的听证代表由本局直接邀请产生,或者由本局委托有关组织推荐。第十二条 根据听证事项合理确定听证代表人数。但不得少于15人,其中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代表人数的1/3。(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人数应多于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实际出席人数不足应出席人数2/3的,应当延期举行听证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旁听听证会的,可以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旁听人数及产生方式由本局确定。   第十三条 听证

7、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应将以下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除外)送达听证代表:-11-(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及听证代表名单;(二)拟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三)拟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的可行性说明;(四)与拟作出重大决策事项有关的统计、调查分析材料;(五)本局的联系方式;(六)本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十四条 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二)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三)告知听证参加人权利义务;(四)决策发言人说明决策方案的内

8、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情况;(五)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六)决策发言人答辩;(七)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八)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九)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第五章 听证结果第十五条 如实记录听证全过程,听证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听证事由;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听证代表人的基本情况;-11-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五)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