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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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篇一: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标题: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版本号/修订号:1/0章节号:4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  确保终产品合格,维护公司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终产品的检验。  3职责  质量技术部负责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检员对终产品的检验。  4程序  出厂检验是公司对产品的最后一次质量考核,也是判定产品是否满足客户要求的重要手段,因此,出厂检验应严格按照标照要求进行检验。  化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详细记录。  若某些项目公司化验室无法完成检

2、验时,应由质量技术部安排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终产品检验完成后,由质量技术部人员判断产品是否合格。若合格,则出具《出厂检验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允许出库;若判定为不合格,则按照《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每一次终产品检验完成,质检员都应做好详细的记录,记录应清晰、完整,并且能准确反应食品的质量状况。  每批次产品均应有留样,留样应放存于专设的留样库(或区)内,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质检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检验工作。  6  篇二: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

3、、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化验室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检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

4、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有关质量安全指标委托第三方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质量检验。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检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化验室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化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物控部仓管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仓管员按照《成品库管理制

5、度》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仓管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仓管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者名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车间、出库日期等内容。  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篇三:13-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

6、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品控部化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  生产部成品库负责入库产品的质量、数量的验收和出厂产品的记录管理。  3、产品出厂检验及记录  质量管理部必须按照QS340818010281、QS340817010033、QS340817020023、QS340803030020、QS340816010157等国家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1)化验室具备食品分装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或校准,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

7、备并在有效期内;  (2)化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质量管理部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有关质量安全指标委托安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质量检验。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质量管理部化验室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质量管理部化验完成

8、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生产部成品库库管员方可办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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