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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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试行)第一条为满足差异化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从事保险及保险中介业务的申请挂牌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首次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保险行业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规定设立,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或称“公司”),适用本指引的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从事保险或保险中介业务的,适用本指引的规定。第三条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时,除应遵循本指引外,还应遵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8转让说明书内

3、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有关信息披露的其他规定。第一条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时,应当使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对行业专业术语、专业背景、行业知识等进行必要的介绍和解释说明,便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风险信息。第二条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在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时引用相关数据、资料的,应当保证引用内容充分可靠、客观权威,并注明其来源。第三条保险公司披露的风险管理状况信息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

4、风险和操作风险;(二)保险公司确定保险产品的保险费率及计提各项准备金时采用的预定利率、预定赔付率、预定附加费率、预定投资回报率等假设可能导致的定价不充分、准备金计提不足等风险;(三)经营风险,即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或内部控制失效,或者由于不可控的外部条件引起损失的风险,如保险代理机构、营销人员流失风险,非正常退保风险,保险公司员工及代理人员损害保户利益导致公司信誉受损的风险,巨灾风险,再保险业务相关风险等;(四)保险欺诈风险,即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不遵循最大诚信原则,违反法定义务,向保险

5、公司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等的风险;8(五)投资风险,即保险公司投资组合面临的资产价值下降或未产生预期盈利的风险;(六)资产与负债不匹配的风险,即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在结构上不相匹配,对偿付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七)信息系统风险,即因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不完善等因素造成无法正常进行业务处理、数据丢失,而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对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八)政策性风险,即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如因税收、政府监管等方面政策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九)巨灾风险,即因自然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导致保险公司超额赔

6、付,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九)其他风险,即在上述风险因素之外公司面临的风险。第一条保险公司申请挂牌,应由监管部门对其挂牌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监管意见函,包括对其偿付能力状况、业务发展与盈利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出具的监管意见和监管结论。第二条保险公司应披露: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客户服务电话和投诉电话、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和联系电话、经营的保险产品目录及条款。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在业务部分披露以下产品经营信息:(一)保费收入、支出:保险公司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披露经营的主要保险业务类别及发展规划,保险费率的制定原则及

7、方法;(二)人身保险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经营情况,包括产品的保费收入和新单标准保费收入;财8产保险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商业保险险种经营情况,包括险种名称、保险金额、保费收入、赔款支出、准备金、承保利润;(三)保险公司应按主要保险业务类别披露保费收入、赔付支出、手续费支出的构成,并分析其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四)财产保险公司应披露最近一期末承担重大保险责任的保单情况,并披露其分保安排;(五)保险公司应披露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核算方法及对当期利润的影响。第一条保

8、险公司应披露再保险业务的相关政策及主要业务伙伴。按主要分保公司分类披露最近两年及一期分出保费、分入保费及分保准备金的计提情况及变动原因,并披露尚处有效期的重大分保事项的有关情况。对存在超额赔款再保险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应单独披露。再保险公司应按主要保险业务类别披露分保费收入、转分保分出保费。第二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并披露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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