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扶贫协作财政帮扶资金项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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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口扶贫协作财政帮扶资金项目协议甲方: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乙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9号)精神及《深圳市对口扶贫协作广西百色河池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之具体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按照该等文件之规定向乙方申报的“老乡家园——六能移民新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幼儿园建设项目”对口扶贫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供财政帮扶资金。为促成上述项目成功,兹就该项目之具体有

2、关事务及相关必要措施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老乡家园——六能移民新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幼儿园建设项目。(二)项目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巴马村六能屯。(三)项目执行人:巴马瑶族自治县移民局(四)项目简介:建设幼儿园6个班,计划投资276.39万元,建筑面积1670平方米,其中3层教学综合楼一幢,及园内相关附属设施。为老乡家园——六能移民新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3742人提供教育保障,提升教育服务水平。(五)项目审批情况:8乙方对项目执行人就该项目制定的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勤勉尽责的审核,认为

3、符合有关政策精神及具体规定,并已上报河池市深圳对口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及抄送甲方;甲方协助乙方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可行性评估,该项目于2017年4月26日经评估通过后作为储备项目纳入可执行项目库。经审核,本项目作为2017年度扶贫项目予以实施。二、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总预算为人民币276.39万元,甲方提供的财政帮扶资金额度为人民币276.39万元,财政帮扶资金来源总计:276.39万元。甲方财政帮扶资金之外的其它项目资金由乙方负责筹措解决,且不得晚于甲方财政帮扶资金落实到位。三、绩效目标直接受益贫困村50个,直接受益贫困户

4、701个,直接受益贫困人口3742人,惠及贫困地区人口3742人。四、双方职责分工及责任人(一)甲方职责。1.甲方负责及时足额划拨项目帮扶资金;2.甲方对项目实施(含质量、安全和进度等)进行检查并根据乙方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抽检复验;3.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项目管理领域必要的技术援助和培训;4.甲方的承担上述职责的根本宗旨仅限于向乙方提供帮扶,任何情况下,不得据此解释或认为甲方需要对乙方及项目执行人具体实施项目的行为承担任何不利后果或其它法律

5、责任。8(二)乙方职责。1.乙方负责协调各县(市)安排预算保障项目前期费用,组织项目实施,定期开展自查;2.乙方负责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3.乙方须定期开展自查及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4.乙方负责如期达成项目绩效目标;5.乙方负责建立完善项目监督和项目信息公开机制,组织项目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6.乙方可根据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项目管理领域必要的技术援助和培训;7.乙方负责与项目执行人共同对外承担项目实施产生的所有责权利及其法律后果,并基于甲方的帮扶宗旨而善意使用甲方提供的帮扶资金,负责及时解决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

6、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项目能达到其开发目的,确保乙方及项目执行人均不得以任何行为或任何方式导致他人误认为甲方需要对乙方及项目执行人具体实施项目的法律事实承担任何不利后果或其它法律责任。(三)责任人。为充分、有效履行上述职责,双方分别指派其项目责任人如下:甲方责任人:肖宇乙方责任人:黄柠锋上述责任人具体负责代表指派方抓项目落实。若任一方的上述人选需要变更,必须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8五、管理流程及完成时限乙方负责制定项目管理流程,依据管理流程组织项目实施,并确保按以下实现完成项目进度目标:(一)本协议签订后30

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项目立项、勘察、设计、预算;(二)本协议签订后7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三)本协议签订后200个工作日内,完成主体建设;(四)本协议签订后264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项目任务并出具验收报告。六、资金拨付及管理流程(一)资金安排。项目协议书按照《深圳市对口扶贫协作广西百色河池项目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正式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项目协议书对应的帮扶资金全额划拨至项目所在县级财政部门指定唯一账户。(二)资金使用管理。乙方参照《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

8、17〕42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规定执行。(三)资金报账及会计核算。乙方参照《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2号)第五章规定执行,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制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8(四)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乙方参照《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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