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

郑州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

ID:19680793

大小:34.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04

郑州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_第1页
郑州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_第2页
郑州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_第3页
郑州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_第4页
郑州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郑州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郑州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体现人居自然和谐的艺术水平,促进城市雕塑建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雕塑,是指通过雕、刻、塑等手段对硬质材料进行加工,形成立体的造型艺术。城市雕塑,是指设立于城乡公共空间的雕塑。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原则】城市雕塑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

2、局、质量第一、文明健康的原则,结合地域文化特点,突出特色创新,协调发展。第五条【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雕塑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雕塑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本辖区内城市雕塑监督管理工作。城乡规划、发展和改革、财政、园林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城市雕塑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本辖区的城市雕塑进行日常管理。第六条【行业自律】-6-雕塑协会、学会等行业

3、组织应当规范行业管理,推广雕塑文化,服务城市发展。鼓励推动城市雕塑学术研究的探索和创新,繁荣雕塑创作,提升城市雕塑艺术水平。第七条【规划编制】市、县(市)、上街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要求,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雕塑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第八条【科学编制】编制城市雕塑专项规划应当向社会公示,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行业组织、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九条【规划内容】城市雕塑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一)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城市雕塑总体规划,明确雕塑专项规划范围、规划期限及目标;(二)明确城市雕塑布局结构、城市雕塑规划数量、密度、主题雕塑布局;(三)根据历史文脉、城市发展、生态文明、都市人文等方面规划城市雕塑题材、体量与分区控制规划;(四)根据城市雕塑规划期限,制定城市雕塑建设实施计划、措施和要求。第十条【管理机构职责】市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市雕塑专项规划,负责城市雕塑建设方案的备选工作,制定和落实城市雕塑建设计划。第十一条【相关审批】城市雕塑的立项、设计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5、【特别规定】-6-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以及道路、广场、车站、风景名胜区等有重要影响地段的城市雕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当由市城市雕塑管理机构采取招标或者其他征集等方式确定。第十三条【资金筹措】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资金来源:(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专项资金;(二)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雕塑建设资金;(三)建设单位自筹;(四)企业、事业单位资助;(五)社会捐款和捐助。第十四条【禁止内容】禁止建设含有下列内容的城市雕塑:(一)损害国家尊严,歪曲、篡改国家历史的;(二)损

6、害民族感情,有悖于民族传统风俗的;(三)有歧视性、侮辱性内容的;(四)其他可能引起社会矛盾、危害社会稳定的;(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第十五条【建设分工】城市雕塑建设,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并根据城市雕塑专项规划,按照下列规定组织实施:(一)市财政投资的城市雕塑建设项目,由市城市雕塑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二)县(市)、区财政投资的城市雕塑建设项目,由其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6-(三)其他形式投资的城市雕塑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第十

7、六条【政府投资】政府投资或者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的城市雕塑,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第十七条【设计施工】城市雕塑的制作和施工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方案。确需调整的,应当按原批准程序批准。制作、施工和安装城市雕塑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邀请原创作雕塑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艺术监制,并依法进行工程质量监理。第十八条【验收交付】城市雕塑工程建设的验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行业标准进行。城市雕塑交付时,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城市雕塑的维护

8、工艺和方法。第十九条【移交备案】城市雕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5日内,将验收资料报市城市雕塑管理机构备案,并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存档。第二十条【权属界定】城市雕塑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应当依法确认,有合同的从其合同约定。第二十一条【养护管理】城市雕塑建成后,应当按照维护、保养工艺和方法进行管理。城市雕塑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当按照第十五条规定的建设分工要求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禁止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或者拆除经批准建成的城市雕塑,并禁止下列行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