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

试析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

ID:19743330

大小:68.71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05

试析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_第1页
试析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_第2页
试析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_第3页
试析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_第4页
试析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析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试析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论文摘要随着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的正式确立,学界关于制度本体论方面的研宄也不断深化拓展,但当前更为迫切的无疑是通过科学的制度细化塑造该制度的实践品格,使立法的寥寥数语转化为富有操作性的有机规范群。本文结合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探究了制度细化的若干基础理论,在此基础上,从主体要素、工作机制和时限要素三个角度择要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问题进行研宄,以期为制度的细化实践提供理论参考。论文关键词逮捕审前羁押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细刑诉法修正案新增加的“第九

2、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至此,检察机关对捕后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制度正式为立法吸纳。在该制度本体论研究继续深化拓展的同时,当前需要着重关注如何细化制度以确保其有效实施。、制度的细化及其功能从司法实践来看,几乎任何一项制度经由法律层面的试析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论文摘要随着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的正式确立,学界关于制度本体

3、论方面的研宄也不断深化拓展,但当前更为迫切的无疑是通过科学的制度细化塑造该制度的实践品格,使立法的寥寥数语转化为富有操作性的有机规范群。本文结合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探究了制度细化的若干基础理论,在此基础上,从主体要素、工作机制和时限要素三个角度择要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问题进行研宄,以期为制度的细化实践提供理论参考。论文关键词逮捕审前羁押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细刑诉法修正案新增加的“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

4、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至此,检察机关对捕后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制度正式为立法吸纳。在该制度本体论研究继续深化拓展的同时,当前需要着重关注如何细化制度以确保其有效实施。、制度的细化及其功能从司法实践来看,几乎任何一项制度经由法律层面的寥寥数语得以确立之后,紧随的必然是一系列可能冠以不同名称的“实施细则”,不仅包括全国层面的,也包括各级各地相关政法机关之间相互协定的和内部制定的,在形式上有成文的和不成文的。实践中的这种现象,可以笼统地称之为制度的细化。就捕后羁

5、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而言,其细化主要着眼于以下三项基本功能的实现:首先是指引操作。制度毕竟要靠具体的人来实施,需要若干主体的协调配合,需要对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分配,需要对异议、救济程序进行完善,而事事请示在本质上是低效率且违反法治原则的,如何统一制度的实施,自然需要制度的细化。其次是克服规避。这一点对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而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此不妨从该制度确立的动力学机制入手进行考察。该制度确立的最初助力源于学界、律师界和各界社会人士,而体制内的一线司法实践者对此制度的确立往往有种种现实疑虑。应当说,

6、体制内的一线司法实践者的疑虑考诸种种现实制约,不无道理,但制度一旦确立就应当被严格遵循,而在实践场域诸要素未得到根本改观的情况下,实践者不仅有制度悖反的动力而且有实践操作的可能性。而制度的细化__特别是全国范围内统一的细化,是将实践规避降低到最低层次的重要方法。最后是均衡权力。任何一种法授权力都有被腐蚀和被寻租的可能,而预防权力被腐蚀和被寻租的途径,甚为重要的一点即是对实践场域中各种角色的资本均衡,以权力(权利)驯顺权力。当前逮捕与否和法院最终是否判处实刑往往存在某种结果一致性而导致批捕权力被“裹挟式放大”,

7、因此,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细化过程中必须注意各方主体的权力(权利)均衡,以有效防止这一法授权力被腐蚀和寻租。二、制度细化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制度的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不仅要考虑系统内部各种要素的有机协调,同时要考虑系统的外部环境制约以及系统的自创生空间。制度的细化在整体上要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首先是要严格遵循制度原旨。例如,尽管在确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一直是高频关键词,但不应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原旨单向度地仅仅确定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这不

8、仅因为人权是一个历史的和实践的范畴,而且因为“未决羁押制度包含着既容忍羁押又限制羁押的鲜明矛盾,其理论基础因而不是单向度、同质性思想,而是由双向度、异质性的思想组成,包括了容忍性基础和限制性基础。”在制度的细化中,应当围绕制度的原旨进行细化,防止司法运作对立法价值的误解性或策略性偏离。其次是要充分考虑现实制约。制度细化的道理同立法层面的道理相通,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不能用“大鸣大放”的做法。与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