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方标准

辽宁地方标准

ID:19888606

大小:291.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0-07

辽宁地方标准_第1页
辽宁地方标准_第2页
辽宁地方标准_第3页
辽宁地方标准_第4页
辽宁地方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辽宁地方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1627-2008代替:DB21-59-1989DB21-60-198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08–07–01发布2008–08–01实施发布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环境保护局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目次前言1范围2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术语和定义24污水排放控制要求35污染物检测要求96实施要求11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前言本标准规定了25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同时,本标准对辽宁省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

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对各类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等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本标准是对辽宁省DB21-59-1989《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海域标准》和DB21-60-1989《辽宁省污水和废气排放标准》的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将DB21-59-1989《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海域标准》和DB21-60-1989《辽宁省污水和废气排放标准》的相关内容合并,修订了排放标准体系和标准名称。2、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取消了按污水排放去向分级

3、控制的规定。本标准对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总体水平严于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DB21-59-1989《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海域标准》和DB21-60-1989《辽宁省污水和废气排放标准》废止。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理工大学。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局解释。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25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辖

4、区内所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污水排放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运营后的污水排放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GB3552《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5、物排放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污水 wastewater在生产、经营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3.2排水量 amountofdrainage在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之后最终排出生产系统之外的总水量。3.3城镇污水处理厂 municipalwastewatertreatmentplant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3.4工业园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industrialparkwastewatertreatmentplant对进入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

6、园区等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3.5污水处理厂wastewatertreatmentplant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统称。3.6医疗机构污水medicalorganizationwastewater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污水。3.7其它污水otherwastewater除污水处理厂排水和医疗机构污水以外

7、的污水。4污水排放控制要求4.1污水排放区控制要求4.1.1禁止排放区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Ⅰ、Ⅱ类水域及Ⅲ类水域中的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游泳区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一类海域、二类海域中的珍稀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区为禁止排放区。禁止排放区水域禁止新建排污口和直接排入污水。已有排污口的排水应在确保浓度达标的前提下,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域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4.1.2允许排放区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划定的饮

8、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Ⅳ类、Ⅴ类水域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二类(珍稀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区除外)、三类、四类海域为允许排放区。允许排放区水域允许设置污水排污口。4.1.3污水排放区划定省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本辖区内各类地表水执行的水质标准类别(Ⅰ~Ⅴ类)和近岸海域海水执行的水质标准类别(一~四类),提出本辖区内的禁止排放区、允许排放区划分方案,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划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