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内部管理明确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内部管理明确

ID:20072516

大小:15.97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09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内部管理明确_第1页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内部管理明确_第2页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内部管理明确_第3页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内部管理明确_第4页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内部管理明确_第5页
资源描述: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内部管理明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各项收入分配管理,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增强学院综合财力,进一步改善学院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学院分配的各项收入,包括教学服务收入、科研收入、对外服务收入及其他收入。第三条学院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院综合预算,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第四条学院收入分配的原则:正确处理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

2、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五条学院鼓励各单位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开展对外服务收入应符合国家的现行政策、法规,维护学院声誉,在不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第六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我院教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财务处代扣代缴。第二章收入第七条教学服务收入,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学费、培养费、住宿费和其他教学收入。包括本专科生学费、研究生、研究生班、委培及自费研究生、在职研究生、offic

3、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anyconsistsofoneor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not

4、yetestablished第二学位学费收入,各类成教生、进修生、插班生、短训班、自学辅导班、留学生培养费,及各类办班的报名费、考务费和其他教学服务收入。第八条科研收入包括纵向科研课题拨款、横向科研课题收入和其他科研科技服务收入。第九条对外服务收入,指学院对外开展各项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对校办产业投资收益、利用学校资源开展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招标报名费收入等。第十条各项收入收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严格执行国家和学院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各项收入应由学院财会人员或经财务处授权的非财务人员收取。各单位所需票据集中到财务处申领,

5、并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办法,按要求及时核销。各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自制收费票据,不得挪用、截留、隐瞒、转移、私分各项收入,不得公款私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院所属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教学服务收入分配第十一条教学服务收入(含继续教育)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本校及各教学点(函授站)的高等教育本专科(高职)生、中等教育(中职)生、成人教育、自考助学班、应用型自考大专班学习的学生等收取的学费,严格按江苏省物价局及教育厅所核准的项目和标准全额收取,使用在学院财务处领取的《江苏省高等、中专、成人学校教育收费收据》。学生的教材

6、费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各项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交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核算和管理。第十二条各类教学服务收入分配offic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

7、anyconsistsofoneor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notyetestablished1、继续教育学院在校内单独举办的中专、大专及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含自学考试和职业技术培训)的办学收入,上交学校20%,主办单位留用80%。2、学校各教学单位在校内单独举办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含自学考试和职业技术培训)的办学收入,上交学校25%,主办单位留用75%。3、和其他单位联合举办的各类学历、非学历班,扣除校外联办单位的管理费后的剩余部分收入,上

8、交学校20%,主办单位留用80%。4、旁听生:上交学校65%,主办单位留用35%。第四章科研收入分配第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管理费提成比例的项目,项目经费到位后按规定提成。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