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概述 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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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的概述债的履行债的概述债的履行1.多选题: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有哪些?A、合同之债是意定之债,侵权之债是法定之债B、合同之债在于显示契约自由,侵权之债在于保障民事权利不可侵犯C、合同之债举证责任在于由违约方自证无过错,侵权之债在于一般由受害人证明加害人有过错D、违反合同行为一般为不作为,侵权行为则表现为作为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与合同之债相比,侵权行为之债具有如下特点:(1)它由非法行为引起,性质上属于不法行为;而合同之债则由合法行为引起;(2)侵权行为之债由加害人的单方行为所致,与受害人的意思和行为无关;而合同之债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侵

2、权行为之债是法定之债。它的发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合同之债为任意之债,法律一般不作强制性规定;(4)侵权行为之债的内容主要为赔偿损害,具有补偿受害人损失的作用:而合同之债的内容基本上都具有财产性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目标在于使债权人取得约定的利益。2.多选题:北京甲厂和北京乙厂都需要柴油,两厂与某市丙燃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某市丙燃料公司在一个月内供给0号或10号柴油1000吨。每吨价格为1600元。在柴油运到后,甲厂与乙厂再按4:6分配,该合同之债是。A、多数人之债B、按份之债C、选择之债D、种类之债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

3、人的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一方主体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受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多数人之债;选择之债是指在数宗给付中,依当事人的选择而确定一宗作为给付标的的债;种类之债是以给付不特定的种类物为标的的债。3.多选题:甲在某风景区兴建别墅,与其邻居乙约定,乙不得在别墅前兴建房屋,以免妨碍眺望。半年后,乙将其房屋出售给丙,丙欲拆除旧房,兴建大厦。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A、甲可依据债权协议向乙提出异议,要求丙停工B、甲可依据债权协议向丙提出异议,要求丙停工C、甲得与丙协商停工事宜D、甲可依据债权协议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参考答案:A,B

4、,D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债权协议对第三人的效力及相邻关系的问题。依民法理论,债权协议对第三人不生效力,因为债权协议只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但是,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人因行使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发生的关系是物权问题,而非债权问题。本题选项AB中,甲依债权协议要求乙停工,因乙不是行为人,因而不具有依据,甲依债权协议要求丙停工,因丙不是该债权协议的当事人数不受该协议约束。本题D选项中,甲依据债权协议要求己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未违约而不具有意义。但甲可依据相邻关系与丙协商,解决纠纷。4.多选题: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并约定一个月后交付。丙知道甲出售名画后,愿出比乙更高的价格购

5、买。甲便将该画卖给丙,并当场交付该画与丙,但丙未付款。在此种情况下,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A、乙有权要求丙将该画交付给自己,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B、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画,而丙亦应当返还C、乙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D、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C,D答案解析:债权的平等性民法基本理论及《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目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就同一个标的物存在两个合同,由于债权的平等性,两个合同均有效。在这一点上,债权不同于物权,物权具有优先性。在两个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

6、个合同的当事人首先取得该标的物,则另一合同的当事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5.单选题:债按标的分类不包括下列哪些选项所列的分类?A、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B、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C、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D、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以选择,债可以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根据标的的内容,债可分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6.单选题:阳光加油站向某化工厂订购柴油,双方约定,某化工厂向阳光加油站供应0号柴油或10号柴油10吨。履行期至,阳光加油站

7、要求化工厂供应10号柴油。阳光加油站和化工厂之间为哪种债?A、选择之债B、单一之债C、简单之债D、任意之债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以该种标的履行并没有选择余地的债,所以又称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相对于不可选择之债而言的,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关于选择权的归属,法律无明确规定,当事人也无明确规定时,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享有。债的履行1.多选题: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称为迟延履行。关于合同之债的迟延履行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当事

8、人一方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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