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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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化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绥化学院。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黄河南路18号。邮政编码:152061。咨询电话:0455—8301777;8301888。传真电话:0455—8301999。学校网址:http:

2、//。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学校招生电子信箱:shxyzsb@。  第三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作为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招收并培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听障生高等教育本科生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  第五条学校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以“建设应用型大学”为办学定位,以“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六条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

3、法规,严格按照招生信息“十公开”、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第七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全国统一招生工作。  第八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和学校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九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级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纪检监察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察部门,在学校纪委书记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

4、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和报送学校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学校面向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甘肃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涉及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  第十二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考生投档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

5、为考生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但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后,按专业课省统考成

6、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对考生的单科分数不做具体要求。  第十八条各专业的招生对男女学生的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九条英语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各专业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学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特快专递向被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加盖“绥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经费学校行政事业经费拨款,其支出仅限于招生工作范围,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7、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二十四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五条学校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纪律要求,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者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并设有单项奖学金。奖学金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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