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尽当地救济”在国际投资领域的应用及其面临的挑战

“用尽当地救济”在国际投资领域的应用及其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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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尽当地救济”在国际投资领域的应用及其面临的挑战:用尽当地救济是处理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纠纷的一项传统而重要的国际规则,随着国际交往的发展,大量新出现的国际投资条约明确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仲裁作为更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该方式甚至有替代东道国国内解决的趋势,用尽当地救济正面临着存与废的十字路口。作为重要的资本输出国和最大的资本输入国,中国应当把握“用尽当地救济”的新变化并尽可能利用该规则维护国家利益。  关键词:用尽当地救济;外交保护;东道国;ICSID仲裁  :D994:A:1671-9

2、255(2012)04-0040-04  用尽当地救济规则,也叫用尽东道国国内救济原则,是指一个外国人与东道国政府发生争议时,应将争议提交东道国的行政或司法机关按照东道国的程序法和实体法予以解决,在未用尽东道国法律规定的救济手段之前,不得寻求国际程序,该外国人母国也不得行使外交保护权,追究东道国的法律责任。在国际投资领域,用尽当地救济这一传统的国际法规则正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冲击和挑战。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TheInternationalCenterfortheSettlementofInvestm

3、entDisputes,以下简称“ICSID”)的仲裁,entTreaty,以下简称“BIT”)计划,即美式BIT,其在程序方面最大的特点就是以条约义务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负有接受投资者根据条约提出仲裁请求的义务。在美式BIT的推动下,各国缔结了大量类似的双边投资条约,同时这种程序机制也被若干多边条约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能源宪章条约》等采纳,从而使以条约为基础的投资者与国家间仲裁案件成为现实,且由于数量众多和普遍,这种仲裁方式也得以成为当下解决投资者与国家之间争议的主流方式。[1]  毫无疑

4、问,条约中支持投资者与东道国间可以适用仲裁等国际方式从而排除东道国的优先管辖,也有可能使美国国家丧失对美国国内外国投资者的属地优先管辖权,但实践中,美国受到的损害微乎其微。这主要取决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方面,美国健全的司法纠纷解决制度吸引美国投资者主动按美国模式解决争议。美国推崇其他模式,并非是用其他模式完全替代东道国救济,而是将其他模式和东道国救济作为并列可供选择的争议解决途径,外国投资者有权主动选择美国模式而放弃其他模式。另一方面,非东道国救济的模式主要是国际投资仲裁。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用尽当

5、地救济是处理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纠纷的一项传统而重要的国际规则,随着国际交往的发展,大量新出现的国际投资条约明确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仲裁作为更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该方式甚至有替代东道国国内解决的趋势,用尽当地救济正面临着存与废的十字路口。作为重要的资本输出国和最大的资本输入国,中国应当把握“用尽当地救济”的新变化并尽可能利用该规则维护国家利益。  关键词:用尽当地救济;外交保护;东道国;ICSID仲裁  :D994:A:1671-9255(2012)04-0040-04  用尽当地救济规则

6、,也叫用尽东道国国内救济原则,是指一个外国人与东道国政府发生争议时,应将争议提交东道国的行政或司法机关按照东道国的程序法和实体法予以解决,在未用尽东道国法律规定的救济手段之前,不得寻求国际程序,该外国人母国也不得行使外交保护权,追究东道国的法律责任。在国际投资领域,用尽当地救济这一传统的国际法规则正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冲击和挑战。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TheInternationalCenterfortheSettlementofInvestmentDisputes,以下简称“ICSID”)的仲裁,e

7、ntTreaty,以下简称“BIT”)计划,即美式BIT,其在程序方面最大的特点就是以条约义务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负有接受投资者根据条约提出仲裁请求的义务。在美式BIT的推动下,各国缔结了大量类似的双边投资条约,同时这种程序机制也被若干多边条约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能源宪章条约》等采纳,从而使以条约为基础的投资者与国家间仲裁案件成为现实,且由于数量众多和普遍,这种仲裁方式也得以成为当下解决投资者与国家之间争议的主流方式。[1]  毫无疑问,条约中支持投资者与东道国间可以适用仲裁等国际方式从而排

8、除东道国的优先管辖,也有可能使美国国家丧失对美国国内外国投资者的属地优先管辖权,但实践中,美国受到的损害微乎其微。这主要取决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方面,美国健全的司法纠纷解决制度吸引美国投资者主动按美国模式解决争议。美国推崇其他模式,并非是用其他模式完全替代东道国救济,而是将其他模式和东道国救济作为并列可供选择的争议解决途径,外国投资者有权主动选择美国模式而放弃其他模式。另一方面,非东道国救济的模式主要是国际投资仲裁。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是解决国家与外国投资争议的最主要机构,是位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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